省直机关房委办业务工作流程目录
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小证)所资料
办理房产大证所需资料
房改售房房屋产权登记证明办理所需资料
单位商品交易房办证所需资料
房产大证更名手续
房产证纠错手续
房产证(小证)挂失补证所需资料
省直机关发放房产证流程
换购房操作程序
(省清房办批准的)超标两套房操作程序
已购两套房“联网纠错”交款程序
购买舜湖住房办理程序
已办房改手续未办证退房的办理程序
省直新建住房出售操作流程
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小证)
所需资料
1、《职工购房申请及住房资金补偿额计算审批表》(附表一)或《职工换购房审批表》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2、《房改购房所有权登记申请表》 (2份)
3、《房屋现场调查核定表》 (2份)
4、《山东省省直机关房改售房房产买卖契约》(2份)
5、夫妇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各2份)
6、房屋分户平面图 (3份)
7、已做过数据挂结的房产大证原件
8、核对购房发票
注:
1、所报项目中姓名、坐落必须是公安机关认定的,不得使用白字,不得使用简称。
2、表填数字应有对应关系,申请表与分户图及契约必须数据统一。
3、每户表格填制,经初审合格后,加盖房委办审核章,分别装袋报市房管局制证。
4、以上所需有关表格均由本单位房改部门与省直机关房委办联系取得。
办理房产大证所需资料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 (原件1份复印件2份)
二、《建筑规划许可证》 (原件1份复印件2份)
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原件1份复印件2份)
四、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表(2份)
五、 房屋现场调查核定表 (2份)
六、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份)
七、 单位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份)
八、 单位委托书 (2份)
九、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份)
十、 测绘图纸 (3份)
注:
1、规划面积要与竣工验收面积相符,如若有误差,不得超过5%,否则需办理更改规划手续,补交配套费后方可办理。
2、登记费每套80元。
3、上述资料《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表》《房屋现场调查核定表》由房委办提供,其余资料由单位负责提供。
房改售房房屋产权登记证明
办理所需资料
(2000年之前建房三大要件不全的可办)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或相关的土地批文 (原件1份复印件2份)
二、《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表》 (2份)
三、《省直机关驻济单位单位售房申请表》 (2份)
四、《房改售房保证书 》 (2份)
五、售房资金结存凭证 (2份)
六、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份)
七、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份)
八、单位委托书 (2份)
九、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份)
十、评估报告(首页)复印件 (2份)
十一、测绘图纸 (3份)
注:
1、其使用权限,仅用于省直参改人员,办理房改产权证的过户分证使用。
2、登记费每套80元。
3、上述资料《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表》《省直机关驻济单位单位售房申请表》《房改售房保证书》由房委办提供,其余资料由单位负责提供。
单位商品交易房办证所需资料
1、《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1份复印件2份)
2、《建筑规划许可证》(原件1份复印件2份)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原件1份复印件2份)
4、买卖契约或买卖合同 (原件1份复印件2份)
5、移交结算协议 (原件1份复印件2份)
6、契约或转让合同 (2份)
7、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申请表 (2份)[1手]
8、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 (2份)[2手]
9、售房资金结存凭证 (2份)
10、买卖双方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各自提供 (2份)
11、买卖双方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自提供 (2份)
12、省直机关房改售房申请表 (2份)
13、评估报告首页复印件 (2份)
14、测绘图纸 (3份)
注:
1、如单位有更名的情况,需提供更名文件并填写更名表2份。
2、所有表格填写面积数据要统一。
3、登记费每套80元,交易服务费每平方米6元(买卖双方各3元),契税为总房价的3%。
房产大证更名手续
1、提供更名文件(如有多次更名情况,所提供的文件应能衔接至现名) (原件1份复印件2份)
2、填写更名表格 (2份)
3、提供大证后附图 (2份)
4、单位经办人委托 (2份)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2份)
房产证纠错手续
一、地址坐落变更纠错提供资料:
1、公安机关提供的坐落变更证明 (原件复印件各1份)
2、纠错申请表 (2份)
3、后附图 (2份)
4、夫妇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各2份)
5、保证书 (2份)
注:
办理大证变更纠错时4、5两项为单位经办人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房产证房主姓名变更纠错提供资料
1、纠错申请表 (2份)
2、房主户口簿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2份)
3、夫妇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各2份)
4、房产证后附图 (2份)
5、保证书 (2份)
注:证件因单位申报填写错误,纠错办理收取工本费。如果由房管局打印出现错误,单位可自行到市房管局免费修改。
房产证(小证)挂失补证所需资料
1、补证申请表 (2份)
2、后附图纸 (2份)
3、登报挂失报纸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保证书 (2份)
5、夫妇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各2份)
6、房屋权属状况信息 (原件1份复印件1份)
注:房产大证挂失补证时,4、5两项为单位经办人委托书,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省直机关发放房产证流程
一、由我办去市房管局登记中心发证办登记签收。
二、将所取证件逐一登陆省市联网系统检索登记。
三、检索登记无问题证件,由各单位办理人员登记取回。
四、检索登记有问题证件,暂扣。报房委办有关科室审定错误,待纠错后,凭准发证手续再行发放。
五、办理房产证所返回的二级档,及时整理存入档案室。
换 购 房 操 作 程 序
一、购房单位申报,房委办审批,单位公示,符合购房要求,可办理购房手续。
二、收到房委办批文,通知单位领取《职工换购房审批表》并指导购房单位正确填写职工换购房表及购房职工申请住房一次性补偿的计算等有关事项。
三、单位填报后,认真审核《职工换购房审批表》并做好换购情况的登记。
四、单位填报审核后,送打印室按要求正式出购房表。经审核无误后,通知单位领取打印表,并要求单位认真复查,再复印5份,单位盖章(人事章和单位公章)。
五、单位盖章后,将换购房所有表带齐并附房委办批文及联网表到532室盖章。
六、到省财政厅资金中心审核、盖章办理交款手续。
七、存档。将《职工换购房审批表》即手抄表一份,机打表一份、职工换购放审批汇总表一份、职工一次性住房补偿额计算审批表一份报房委办存档。
(省清房办批准的)超标两套房操作程序
一、查验清房办审批的两套房明细表(评议或同意方可收材料)
二、材料:两套房的附表一(手抄表)或市房申购表和省房附表一或省房已售房附表一复印件和省房附表一(手抄表)
三、审验材料的准确性,有关数据统一(以附表一的复印件为准)
四、审验无误,送至打印室出正式表。(每套一张,附表二一张)
五、审验正式表无误后,通知来取正式表,信息存档
六、收取附表二、附表一(含复印件)各一份存档
已购两套房“联网纠错”交款程序
一、查验两套住房面积情况,如一套房已达标或超标的责成其退出一套。
二、查住房补偿额使用情况,如重复使用,需重新计算。省市2套已在济南处理过的省直不再重复处理。
三、经住房保障科审核售房资料后,领取发证通知单办理房产证。
四、把盖全章的“附表一(含原件)”,“附表二”各一份房委办存档。
购买舜湖住房办理程序
1、先查公司申请表一、二、三中有无此人。
2、发表格:(1)第一次购房发补偿表(附表一)
(2)换购住房的,不发附表一,要提供原售房附表一
(3)均发换购房表、登记、说明
(4)填写时按填表“说明”填写和操作
3、填好报来后审查填表有无问题(第一次购房的,由夫妇双方出具无房证明、购房合同)
4、先到财政批补偿(附表一、第一次购房者从原房改售房软盘中打出附表三)
5、财政审查后报来对照新旧楼号对照表
6、按老楼号找到新楼号和地下室面积
7、房改办填写登记表(个人填写前4项,后几项房委办照评估报告填写)
8、填写好登记表内容输入微机(出换购表、综合表格一份)
9、各单位将此表拿回后与职工见面看有无出入
10、无问题后单位复印5份(贷款复印7份)加盖单位章
11、以上均无问题的房委办在联网表上盖章,去市房管局办理联网,无问题的凭联网表在换购房表上盖房委办章
12、然后到财政盖章交款
13、然后到财政交款单据、查看后存档
14、已经交定金的,要求带定金单据
已办房改手续未办证退房的办理程序
1、退房人写退房申请,属共有房产的夫妇,双方按手印,写清退房理由、退房人夫妇双方的住房情况。
2、单位写退房申请:写清原购住房的座落、面积及退房原因(一式4份房委办留存1份),是否同意其退房等,由单位正式发函。
3、是否联网出来多套房,如是联出来的,退房同时修正联网记录。
4、退房者须自主确认新房能否换购,能否买成,房委办不为其退房决定承担任何后果。
5、以上申请齐全,并经审查无其他问题后,房委办在其申请材料上签字盖章。到市房改处办理退网手续后,省直相应办理退网。
6、到省财政厅办理其他手续(退表、退、转款)
7、全部手续办理完毕后(附财政厅办理退房回执或其它有关手续复印件)送房委办留存一份。
注:
1、如退旧换新的,由单位出具该套住房的处理意见和夫妇双方单位情况表(退房多的),一并报房委办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办理。
2、退房理由包括:内部调整、购配偶单位住房、购经济适用住房、异地调动、不符合规定两套住房退一套等。
省直新建住房出售操作流程
省直新建住房出售总体包括以下五个步骤:
第一步,联网检索;
第二步,购房资格确认;
第三步,表格填制;
第四步,盖章确认;
第五步,存档办证。
具体流程是:
第一步,联网检索:
1、产权单位制作联网盘、联网表,加盖产权单位公章后报省直房委办审核、盖章。
2、持联网盘、联网表到济南市房管局住房改革处进行联网检索、审核确认。市住房改革处的具体位置是,经七纬二路口东侧路南,济南市房地产大厦6楼604、606房间。
3、持联网盘到省直房委办住房保障科进行联网,打印联网表,并加盖省直房委办业务专用章。
第二步,购房资格确认:
1、对购房职工家庭曾经的参改情况、本次购房情况、应享受的政策、优惠等,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审核确认。
2、换购住房的,需先行办理已购房改房的退证、退网、退款等相关手续。
第三步,表格填制:
1、职工首次参改购房的,由售房单位填制《职工住房资金补偿计算审批表》(附表一)手工表2份、机打表5份,报财政厅综合处审批盖章,完后再连同《职工购房审批表》手工表2份一起报省直房委办住房保障科审核计算房价款、打印购房表。(1998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只报送《职工购房审批表》手工表2份)
2、返售旧房换购新房的,需提供盖全章的原购旧房附表一复印件1份、原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1份及《职工购房审批表》手工表2份,由省直房委办审核计算房价款,打印购房表。
3、由售房单位将打印好的购房表反馈给购房职工,职工本人无异议的签字确认,有异议的,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落实处理。
第四步,盖章确认。
1、省直房委办住房保障科负责开具新房办理通知书,并报相关领导审核签字。
2、售房单位持新房办理通知书及购房表格到房委办综合科加盖房改业务专用章、售房专用章。
3、售房单位到财政厅综合处办理集资审核、资金缴交等相关手续。
第五步,存档办证。
1、售房单位将省直房委办、财政厅综合处均已审核盖章的职工购房表,包括手工表、机打表以及单位汇总表、省市联网表各一份报住房保障科存档。
2、由售房单位持职工购房发票及其他办证所需资料,到省直房委办住房保障科办理房屋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