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权属登记审核

发布日期: 2015-01-04 00:00 来源: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省机关事务局服务大厅办事指南——

 

省级机关办公用房(土地)权属登记审核

 

一、办理政策依据

1、《山东省省级机关房地产管理办法》(鲁政发〔1995〕13号)。

2、济南市房管局有关房屋权属登记有关规定。

3、济南市国土局有关土地权属登记有关规定。

二、申请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

1、土地来源批件

2、建筑规划许可证

3、竣工验收备案单

4、机构代码复印件

5、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受委托人复印件

(以上资料复印加盖公章,注明仅限用于土地证更名使用)

7、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8、委托书

9、未办理房产证说明

10、变更土地申请

11、变更土地契税申请

三、办理程序和时限

1、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服务大厅办公用房管理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审查材料。

(1)材料齐全有效的,出具《受理申请通知书》。

(2)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补正申请材料通知书》。

2、审核及转报

权属登记资料收集齐全5日内初审无误报送市区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四、咨询电话

0531——86902301(省机关事务局房产服务中心)

五、办理地点和时间

地点:济南市省府前街3号省机关事务局服务大厅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