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机关事务局服务大厅办事指南——
省级机关办公用房(土地)权属登记审核
一、办理政策依据
1、《山东省省级机关房地产管理办法》(鲁政发〔1995〕13号)。
2、济南市房管局有关房屋权属登记有关规定。
3、济南市国土局有关土地权属登记有关规定。
二、申请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
1、土地来源批件
2、建筑规划许可证
3、竣工验收备案单
4、机构代码复印件
5、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受委托人复印件
(以上资料复印加盖公章,注明仅限用于土地证更名使用)
7、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
8、委托书
9、未办理房产证说明
10、变更土地申请
11、变更土地契税申请
三、办理程序和时限
1、受理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服务大厅办公用房管理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审查材料。
(1)材料齐全有效的,出具《受理申请通知书》。
(2)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出具《补正申请材料通知书》。
2、审核及转报
权属登记资料收集齐全5日内初审无误报送市区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四、咨询电话
0531——86902301(省机关事务局房产服务中心)
五、办理地点和时间
地点:济南市省府前街3号省机关事务局服务大厅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