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机关事务局服务大厅办事指南——
省级机关办公用房业务咨询及权属证明办理
一、办理政策依据
《山东省省级机关房地产管理办法》(鲁政发〔1995〕13号)
二、申请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明或单位委托书
2、出具单位所咨询内容的函或出具办理产权证明事由的函
三、办理程序和时限
咨询人员登记,提交查阅咨询内容,当日进行受理咨询内容,出具所需产权证明。
四、咨询电话
0531—86902301(省机关事务局房产服务中心)
五、办理地点和时间
地点:济南市省府前街3号省机关事务局服务大厅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