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用房业务咨询及权属证明

发布日期: 2015-01-04 00:00 来源: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省机关事务局服务大厅办事指南——


省级机关办公用房业务咨询及权属证明办理

 

一、办理政策依据

《山东省省级机关房地产管理办法》(鲁政发〔1995〕13号)

二、申请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明或单位委托书

2、出具单位所咨询内容的函或出具办理产权证明事由的函

三、办理程序和时限

咨询人员登记,提交查阅咨询内容,当日进行受理咨询内容,出具所需产权证明。

四、咨询电话

0531—86902301(省机关事务局房产服务中心)

五、办理地点和时间

地点:济南市省府前街3号省机关事务局服务大厅

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