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通知事管发〔2014〕24号

发布日期: 2015-03-27 00:00 来源: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各市机关事务局,省直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行政处室):

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颁布施行后,我省相继制定出台了《山东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山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文件。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我省出台的一系列文件,推动全省机关事务工作的改革发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面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

《条例》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等作出全面规范,对宣传教育、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的重要成果,是一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综合性、基础性党内法规,是党政机关做好节约工作、防止浪费的总依据和总遵循。《条例》细化实化了《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实施《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提供了更具权威性、更具操作性的制度遵循。这部《条例》和《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一部是党内法规,一部是行政法规,是当前做好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导和重大契机。各市机关事务局、省直各部门机关服务中心(行政处室)(以下简称“各级机关事务部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紧密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通过总结《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实施一年多来的情况和经验,为深入贯彻《条例》提供借鉴,为切实抓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推动机关事务工作改革创新打好基础。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进行,充分利用网站、报刊、杂志等媒介,通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组织专题学习、交流研讨和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强化法治思维,切实提升机关事务管理和服务保障的能力,努力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科学管理保障服务的良好氛围。省机关事务局将适时组织各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省直各部门分片座谈会,总结交流学习贯彻《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的经验;结合《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的出台和实施,适时举办培训班,组织集中培训。

二、准确把握贯彻实施《条例》的主要任务

机关事务工作部门承担着保障党政机关正常运行所需的经费、资产和服务管理等重要职责,是落实《条例》的重要职责部门。各级机关事务部门要准确把握《条例》赋予的历史使命和重要任务,增强贯彻《条例》的积极性、主动性,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把《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当前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机关运行经费管理。各级机关事务部门要按照《条例》的要求,抓紧制定机关运行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制定分地区的公务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配合财政部门改革政府会计制度和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准确核算机关运行经费。从严从紧编制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等支出,规范机关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行为,建立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报告和绩效考评制度,提高运行经费使用效益。

二是积极推进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改革。《条例》规定要积极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实行社会化提供。各级机关事务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管理,积极推进服务社会化改革。要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国内公务接待集中管理、接待单位审批控制、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和接待清单等制度,制定国内公务接待费开支标准,健全公务接待标准体系,规范公务接待支出,提高公务接待的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推进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建立接待资源共享机制,推进机关内部接待服务场所集中统一管理和企业化经营,推动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转企改制;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国内公务接待提供住宿、餐饮和用车等服务。加快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做好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的公开处置工作,制定保留车辆管理等制度办法,加大国产汽车以及新能源汽车配备力度,切实降低公务用车费用支出。

三是进一步加强办公用房管理。《条例》确立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从严控制办公用房建设,严格办公用房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公平配置和集约使用。各级机关事务部门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办公用房的“建、修、用、管”等环节的工作。要坚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严格执行《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认真落实国务院“约法三章”,结合前一阶段的督查情况,深入开展办公用房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清理违规维修改造办公用房、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不及时清退办公用房等问题。

四是切实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条例》规定党政机关应当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实行分类定额和目标责任管理,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各级机关事务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把依法管理、技术改造和创新方法结合起来,切实做好全过程节约管理工作。要完善资源节约制度标准体系,修订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制度,编制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施指南等制度标准,制定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引和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办法。加强分类定额和目标责任制管理,推广应用节能技术产品,促进资产资源整合和循环利用。要理顺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完善配置标准,加大单位和部门间资产调剂使用力度,盘活存量资产。

五是加快改革机关服务保障模式。各级机关事务部门要按照《条例》要求,加快改革机关服务保障模式,完善服务项目和标准,制定统一的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统一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完善后勤服务费用结算机制,强化机关服务监管职能,提高后勤服务质量。加大机关购买服务力度。发挥市场在机关服务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完善机关购买社会服务的制度办法,通过委托等方式,引进社会专业服务机构,实现机关服务由内部自我服务为主向主要由社会提供转变。

三、以改革精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条例》是加强党政机关建设、推动体制机制改革、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水平的重要基础。各级机关事务部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各项改革紧密结合起来,用改革的精神抓好《条例》贯彻落实。要紧紧抓住和用好当前的良好契机和有利条件,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积极推进后勤事业单位改革,落实省委、省政府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要求,抓好机关后勤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管理职能与服务职能分开,加快经营性后勤事业单位转企改制。要与政府机构改革紧密结合,按照统一集中的方向,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坚持统筹协调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围绕职能转变,进一步加强各项制度建设,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持。要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以时不待我的工作劲头,大胆探索实践,勇于担当,敢于负责,用改革的精神抓好《条例》赋予的各项职责任务的落实,以改革为动力推动机关事务工作的科学快速发展。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机关事务部门要从关系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高度,从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充分认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坚决执行《条例》及我省有关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明确职责任务。要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和职责任务,坚持从严从紧原则,抓紧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尽快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体系,建立反对铺张浪费的长效机制,健全完善机构精干、职责明确、权责一致的机关事务统一集中管理体制。要加强督促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铺张浪费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力。要进一步加大与发展改革、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沟通协调力度,明确各个部门在经费管理、资产管理、服务管理中的责任,建立常态化的跨部门协调机制,确保《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山东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4年3月24日


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2014年3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