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办公楼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 2015-05-25 00:00 来源:物管中心

 一、安全保卫管理
  1、强化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办公楼安全。局机关各处室的主要负责人为本处室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严格干部值班制度,按时到岗,履行职责,及时处理发生的各类事情,做好值班记录。值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或找人代班,遇有突发事件,应及时向上级汇报。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值班人员,要做好报刊收发和来访登记工作,提高警惕,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出入。
  3、妥善保管办公室钥匙、档案柜钥匙,不得转借或转交他人;贵重物品和保密资料应按规定妥善管理。长时间离开办公室,应锁好门窗并关闭电源,消除安全隐患。各种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带入楼内。各处室不得使用电水壶、微波炉等电器,不得乱接电源、乱拉电线。
  4、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泄露工作机密。增强网络安全意识,严禁涉密电脑接入国际互联网,避免网络安全事故发生。
  二、公共卫生管理
  1、爱护办公楼公共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得擅自在楼内墙壁上乱贴乱画、乱钉乱挂。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纸屑、果皮等,垃圾一律倒入楼层指定地点。楼层走廊、楼梯间、卫生间等空地处,除按规定摆放消防、卫生设备外,不得堆放其他杂物。
  2、办公桌椅、沙发茶几、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摆放整齐统一。
  3、档案室、设备房和仓库要有专人负责管理,物品摆放整齐,环境卫生整洁,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4、每个月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活动,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检查。
  三、公共财产节约管理
  1、厉行节约,执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自觉养成节约习惯。下班后各处室要关闭照明、空调和电脑等设备的电源。非因工作特殊需要,晚上留置办公室一般不得超过十点。节约用水,用水后要检查水龙头是否关闭,冲水器是否回位,杜绝出现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2、电脑耗材由局办公室按需要统一采购、统一保管,建立使用台帐,最大限度节约办公经费。
  3、使用会议室要提前向办公室预约,自觉爱护公共财物,使用时防止损坏桌椅、电器,丢失茶杯、烟灰缸等物品。
  4、各处室办公设备要精心维护、按章操作,出现问题及时与局办公室联系,统一维修。
  四、办公秩序管理
  1、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办公楼内要保持安静,工作时间不得串岗或高声喧哗。
  2、禁止在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浏览不健康网页等;办公楼内原则上不得进行棋牌等娱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