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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16 00:00    来源:政策法规处 

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我省开展“山东标准”建设的部署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我们制定了《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省局各有关业务处室(单位)要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明确阶段任务,牵头做好各分项标准的制定工作;各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要结合职能履行情况,聚焦主干职能,确定工作重点,抓好标准化建设的试点应用等工作。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8年3月14日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我省大力开展“山东标准”建设的战略部署和国家机关事务局深入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的要求,充分发挥标准化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加快推动全省机关事务工作科学发展、创新发展,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把握走在前列目标定位,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把标准化理念和方法融入机关事务工作,发挥标准化在推进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全面提升科学化管理、标准化保障、精细化服务水平,为党政机关高效有序运转提供有力保障。

(二)基本原则——统筹规划,分工负责。合理统筹标准化建设的优先领域、关键环节和实施步骤,科学规划标准体系建设、重大标准制定和实施进度。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序、高效运作的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机制,既发挥好省局职能处室的牵头负责作用,又充分调动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积极性,引导标准化建设向基层延伸。

——结构完整,务实管用。将标准化建设贯穿到机关事务工作各业务领域和全工作流程,编制全面覆盖机关事务工作的标准体系,科学合理、循序渐进地推动标准研制和应用,逐步实现标准化水平和应用能力的整体提升。

——专业支撑,融合创新。加强与标准化主管部门沟通,注重与标准化专业技术机构合作,积极借助专业力量,提高全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水平。系统梳理主要业务领域标准要素,以融汇整合促创造创新,深入推进“标准化+机关事务”。

——重点突破,试点先行。聚焦需求导向,分清轻重缓急,以机关事务工作的主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点,优先制定亟需标准。鼓励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结合实际,通过与标准化主管部门合作等方式,先行先试,积累有特色、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三)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成效显著,形成“职能建设有标可循、管理效能有标可量、服务保障有标可依”的标准化格局。建立统一协调、运转高效的工作体制;健全科学完整、支撑有力的标准体系;夯实业务部门主导、专业技术支持的标准化基础;实现标准知识全面普及,标准实施扎实有效,标准监督严格有力,初步形成具有山东特色的机关事务工作标准化品牌。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机制

成立山东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负责统筹推进全省机关事务系统标准化建设工作,协调解决涉及跨部门、跨层级的标准化建设重大问题,推动落实标准制定和实施中的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局政策法规处,负责具体组织标准化建设工作,审定各分项标准化工作方案,审议机关事务标准制定规划及年度计划等。

(二)研究建立机关事务标准体系

根据我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工作职能,结合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发展需求,科学划分机关事务标准为基础通用、事务管理、保障服务、内部支撑四大类15项重点内容,制定标准体系框架(见附件1)。通过不断加强机关事务标准间的协调性,提高与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行业标准的衔接度,逐步形成覆盖全面、结构优化、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机关事务标准体系。

(三)加强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

梳理现行有效的制度规范标准,结合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目标,编制标准化工作方案,组建由标准化专家、标准化专职人员、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标准化专兼职人员等组成的标准制修订团队,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坚持务实管用、重点突破的原则,注重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协调性,在四大类标准15项重点内容中,进一步明确60小项重点标准(见附件2),加大标准制修订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四)强化机关事务标准实施

加大机关事务标准化宣传力度,提高标准化意识与素养,重要标准发布后要利用媒体、网络、会议等平台,开展多层次、多角度的宣传、培训、研讨和解读,推进标准有效实施。强化标准应用力度,建立标准执行和评估检查制度,定期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标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鼓励各地区、单位及时总结和分享标准实施成果,充分发挥标准对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的优化支撑作用。

(五)开展标准化工作试点

研究建立试点工作机制,积极组织遴选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地区和单位开展试点建设,鼓励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与标准化主管部门、标准化专业技术机构合作,引导全省各相关部门、机构及组织参与试点工作,探索标准化建设路径和模式。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和经验交流会,将通过试点取得的可复制、可应用、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向全省。

(六)夯实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基础

加强机关事务标准化基础理论研究,支持标准化科研机构开展机关事务标准化理论、方法、规划、政策研究,逐步构建机关事务标准化理论体系。面向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开展标准化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培养一批既精通机关事务业务又熟悉标准化的实用型人才。积极吸纳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标准化主管部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方面的专家学者,成立机关事务标准化专家组,具体承担机关事务标准的起草、技术审查等工作。

三、实施路径

坚持整体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有计划、有重点、分阶段的推进标准化建设。

(一)第一阶段,有序启动标准化建设。(2018年1月-2018年6月)

1.印发实施方案。制定印发《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统筹规划全省机关事务系统标准化建设工作。召开标准化建设宣传部署会议,宣讲标准化知识,印发知识手册,部署标准化建设任务。

2.确定标准体系。深入调研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业务流程,全面梳理各业务领域内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范性文件,设计形成系统完善、全面覆盖、特点突出的体系框架图和标准明细表。其中,框架图明确基础通用、事务管理、保障服务、内部支撑四个子体系;明细表包含未来3年需制定完善的标准目录。

3.组织专题培训。适时组织开展全省机关事务系统标准化建设工作专题培训,讲解标准化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定的方法流程和技术规范等内容,指导标准制定工作,进一步在全省机关事务系统树立标准化意识,形成实施标准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第二阶段,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2018年7月-2019年12月)

1.部署标准编制。以标准化建设体系框架图为蓝本,细化具体分项标准化工作方案,明确省局各业务处室(单位)以标准的制定和监督为重点,牵头负责各分项标准的编制工作;市、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以标准的贯彻执行为重点,承担部分编制任务。

2.组织制定标准。标准编制工作基本完成后,按照规划一批、转化一批、制定一批的思路,通过合作、委托等方式,借助标准化主管部门和专业技术机构的力量,组织开展分项标准的制定工作。

3.开展标准化工作试点。选择部分市、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试点应用机关事务工作标准,定期沟通反馈,及时发现解决问题,总结提炼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做法。

4.审查发布标准。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标准审查小组,召开标准审查会对分项标准进行审查,达到预期目标并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的予以发布。

(三)第三阶段,全面推广实施机关事务标准。(2020年1月-2020年12月)

1.全面推广实施标准。制定印发通知,确定标准实施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督促全省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加强组织领导,把标准化建设工作作为重要目标任务,逐级推动标准实施工作。

2.组织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对重要标准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深入查找分析标准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实施效果和实践经验,对不适宜的标准及时修订、废止或转化。

3.积极总结宣传。全面总结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情况,归纳提升全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公开征集山东机关事务品牌形象标识,创建特色鲜明的“山东机关事务工作标准化”品牌。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省局要强化统筹协调,抓好顶层设计,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职能。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结合本地实际,每年度确定标准化建设重点内容,积极参与标准制修订和实施等工作。

    (二)开展宣传培训,完善信息共享。通过全省机关事务网、《山东机关事务》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适时组织开展标准化工作业务培训、座谈研讨、信息交流等活动,推动各地区、各单位交流分享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加大资金投入,强化经费保障。协调落实机关事务标准化财政预算专项经费,重点支持建设标准体系、研制标准内容、组织宣传培训、试点标准化建设等工作。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行业和地方各类专项资金支持,不断扩大标准化工作资金来源渠道。

(四)加强组织实施,开展评价考核。对照方案目标和任务,制定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年度计划,抓好主要任务的分解和落实。会同标准化主管部门、专业技术机构,适时开展方案实施效果评估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精准整改。将标准化建设工作作为全省机关事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重要考核指标,确保全省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顺利完成。

 

    附件:1.山东省机关事务标准体系框架图

          2.机关事务标准体系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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