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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03 10:13     

关于印发《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

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19年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12月1日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

 

12月份是《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规定的法治宣传教育月。为进一步深化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推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更好服务法治山东建设,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印发的《2019年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

12月1日-12月31日

二、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打造法治山东金招牌

三、活动内容

在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宪法法律专题学习、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参加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力求形成强大宣传声势,确保宣传教育效果。

(一)组织宪法法律等专题学习。各基层党组织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山东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等4部法律法规,原原本本学习宪法、宣传宪法。在“12·4”国家宪法日当天,悬挂宪法宣传标语等,营造浓厚宪法宣传氛围。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利用局门户网站、《山东机关事务》、政务微博微信等,采取推送信息、转发宣传动漫等形式,增强宪法宣传实效性。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局宪法知识考试,检验学习成果。

(二)举办法治专题讲座。在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期间,举办法治专题讲座,邀请局法律顾问等法律专业人员对局领导班子、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授课。组织收看首届“山东省十大法治人物”颁奖典礼,开展“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山东”优秀法治短剧(曲艺)作品展示、“我与普法的故事”获奖作品展示、第十六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获奖作品展示等活动,届时各处室、单位自行组织人员观看学习。

(三)组织参加法律知识竞赛。各处室、单位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参加“第十三届全国百家网站微信公众号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局领导由所在支部负责组织参加。竞赛结束次日,各处室、单位要将实有人数、参赛人数及个人成绩报局政策法规处,确保参赛人员实现全覆盖。

(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总结。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机关事务法律法规普法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机关事务法规制度。各处室、单位要对照《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贯彻落实情况自检自查,形成自查报告,于12月31日前报局政策法规处。

四、有关要求

各处室、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次主题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专人负责,在完成规定任务的同时,可以自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将此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要按照有关职责分工,注重统筹协调,不断深化与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协同配合,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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