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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9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06 09:01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2019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9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机关事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要求,对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19年工作任务清单》,突出制度创新、完善法规体系、严格依法履职,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深化思想认识,扎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坚持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提升机关事务工作的有力抓手,列入重要日程,持续用力、常抓不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单位通力合作的法治建设工作格局。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着眼提升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制定出台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务法治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全局近两年制定出台的27项机关事务法规制度,将法治建设列入全局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学习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重要位置,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在年度民主生活会述职材料、向省四大班子工作情况报告中,均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建立健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年内共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次,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5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学习11次,其中组织学法4次、重点学习法律法规7部。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制定出台了局《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及2019年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把法治建设情况列为衡量各级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把制度创新情况作为主要加分事项,纳入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的年度考核评价,确保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落实落细。

二、突出制度创新,不断完善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

切实将出台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中之重,突出制度创新,不断强化机关事务有效制度供给。强化配套制度建设。出台了《关于解决当前驻济省直机关易地交流厅级干部周转住房问题的意见》《关于解决当前驻济省直机关易地交流处级干部周转住房问题的意见》《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使用权证管理办法》《省级机关房产出租管理办法》《省级机关房产维修管理办法》和《省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细则》,有效解决了困扰易地交流干部的住房难题,进一步完善了办公用房使用权证制度,明确了房产出租、维修管理流程,细化了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牵头代拟了省部级干部周转住房管理办法实施意见以及全省商务接待、驻国(境)外机构接待管理办法,以有效制度供给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明确政策法规处为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构,严格执行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全年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登记备案率和公布及时率均达到100%。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按照“谁起草、谁清理”和分级清理的原则,对我局牵头起草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清理。在清理过程中,同步开展了涉行政审批事项省政府规章专项清理工作和不符合《政府投资条例》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清理规范性文件22件,废止4件,继续有效18件。同时,根据省委办公厅部署,清理与机关事务有关的省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2件,决定继续有效1件、予以修改1件。加大地方标准制发力度。积极发挥标准对法规制度的补充作用,修订完善现有的标准体系,健全了涵盖全局主干业务职能和内部运行管理的机关事务标准体系,以地方标准形式发布了《省级机关办公楼(区)物业服务与管理规范》,在省市场监管局立项了12项“山东标准”建设项目,近期将全部出台。

三、强化流程再造,不断规范机关事务职能履行

认真编制机关事务部门权责清单。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牵头编制了省、市、县三级机关事务部门权责事项清单。适应简政放权工作要求和机构改革实际,将省级机关人防管理事项移交省人防办,将公务接待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17项管理事项作为政府内部管理事项。目前,《山东省机关事务系统暨省机关事务局权责清单》保留“对公共机构节能的行政检查”1项行政权力事项,证明事项精简为零,实现了简政放权的最大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成局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注销局属事业单位“省级机关人防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协调保留我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将“公共机构节能检查”纳入行政执法事项。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申领和年审工作。编制了局“互联网+监管”事项清单,按要求完成了全年执法监管数据录入工作,提升了监管精准化、智能化水平。研究修订了公共机构节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推进了公共机构节能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府内部管理事项网上办理以机关事务标准化信息化“两化融合”专项试点为抓手,按照“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 要求,认真梳理业务流程、优化办事环节、创新工作方式,全面厘清了政策依据、资料明细和规范模板。加快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公务接待、住房管理等主干业务流程优化再造,以及统一门户系统集成、大数据整合和应用开发等工作,年底前智慧机关事务平台部分模块试运行,明年6月底前全局除涉密事项外,各项业务工作全部实现网上办理。

四、健全决策机制,不断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健全完善局行政决策机制,不断提高决策水平,确保中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建立健全决策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局关于推进重要决策事项执行落实的规定(试行)》《局党组工作规则》,涉及“三重一大”等重大决策必须按照有关程序执行。落实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对直接关系社会公众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事项,充分发挥好专家评审的作用,全部进行可行性评估,确保了重大决策的科学有效。2019年,对48家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进行了评审并落实批前公示,审定维修资金3.13亿元,审减率达到35%。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一律不提交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策。充分发挥局政策法规处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中的主体作用,积极引入局法律顾问参与对重大、疑难、复杂决策事项的审核,2019年累计审核涉及能源资源审计省级机关工程项目建设、僵尸企业处置方面的法律事项24,提出意见建议58条,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全年未发生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结合年度重点工作,确立机构改革后机关事务部门职能履行、机关事务信息化“一张网”43个重点课题,局领导带队开展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自觉接受监督,开展内部巡察。主动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全部做到了事事有人办、件件有回音。推动开展内部巡察,成立了全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在机关纪委设置了巡察办,制定了《局巡察工作办法》和《局巡察工作规程》,完成了6个局属单位的内部巡察工作,并逐步向机关处室延伸,不断强化重点岗位的管理和监督。

五、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提升了法治能力。强化普法宣传。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制定局《2019年重点普法工作任务》,确定4项12条年度重点普法任务,编制局《普法责任清单》,明确5项普法内容,作为第一批省直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向社会公布。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主题普法宣传教育,抓住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机关事务法规规章颁布实施等重大节点,对宪法、法律和机关事务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广泛宣传,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健全政策解读机制。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坚持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对局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上报代拟稿的同时,一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文件公布时,分利用大众日报、山东政事以及《山东机关事务》杂志、局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和微信,广泛开展宣传和重点解读,进一步推动了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

一年来,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但对照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要求,还存在着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创新力度不够、机关事务法规制度立法层级不高、宣传培训开展不足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指引,以贯彻落实《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为抓手,对标对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和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单位,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着力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结合国家《机关运行保障法》的立法进程,积极探索我省相关地方性法规立法准备工作。协调完成全局27项法规制度制定工作,进一步充实完善法规制度制修订计划,不断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全面推进实施标准化综合试点和标准化信息化“两化融合”专项试点,系统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完善机关事务地方标准体系,积极发挥标准对法规制度的补充作用。二是进一步推进依法管理保障服务。依法规范管理保留的政务服务事项,继续做好公共机构节能执法事项网上办理。严格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其在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制度标准、开展法律咨询、合同审查、代理诉讼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三是进一步加强机关事务法治宣传和培训工作。持续推进“七五”普法,健全完善局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能力考查测试,持续加大宪法、法律和机关事务法规规章的学习力度。认真总结宣传全局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大力培树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引导广大机关事务工作者在工作中坚持于法有据,自觉做到推进工作用法、解决问题找法、化解矛盾靠法,为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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