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关于2020年度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0-12-25 16:13

     2020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委依法治省办支持指导下,省机关事务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制度体系,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治理能力,不断推动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抓实工作责任,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

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党组书记坚决担负起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列入局班子成员、各基层支部班子年终述职内容推动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抓、牵头处室与业务处室协作抓的工作格局。结合实际,将法治建设列入《局2020年工作要点》,融入工作大局,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紧紧围绕法治山东建设的决策部署,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年初专题研究全局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制定出台了局《2020年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细化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确定了15项法规制度标准建设计划;年终分析研判全年法治工作情况,形成报告报送省委依法治省办。持续加强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法规处目前法律专业人员达50%以上,队伍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以及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不断提高

二、抓实制度创新,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要责任部门,我局发挥职能作用,不断强化机关事务有效制度供给。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出台了《山东省公务用车平台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关于严格控制2020年省级机关办公业务用房大中型维修改造项目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2023年省级机关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工作的通知》等制度,以有效制度供给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加强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做好“立、改、废”工作,结合《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颁布,对我局牵头起草的2部政府规章和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加大标准规范制发力度。积极发挥标准对法规制度的补充作用,以承担标准化综合试点和标准化信息化“两化融合”专项试点两项国家试点为契机,共制定出台16项地方标准、标准类规范性文件37件、内部标准90余项,基本实现了各主干业务领域至少出台1项地方标准目标,打通了法规制度落地见效“最后一公里”。

    三、抓实职能法定,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扎实推进

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依法明确我局职能定位,积极推进机关事务“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方式,不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努力建设法治机关。强化“统”的功能,扎实推进集中统一管理。办公用房权属统一登记管理方面,加大攻关力度,在资产调拨、税款减免、城市建设配套费免除等政策上实现了历史性突破,有效破解了38个部门统一权属登记难题,为全面实现“六统一”扫除了障碍。公务用车管理方面,重点做好保留车辆统一监管工作,以及加油、维修、保险“三定点”和社会化车辆租赁管理工作,将涉改事业单位公车全部纳入了平台统一管理。在行政资产管理方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要求,会同省财政厅对省直行政事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并提出了资产分类处理意见,为“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盘活存量资产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干部住房管理方面,省级干部住房实现增量统一调配,省级、厅级周转住房全部由我局统一组织装修、统一配备家具家电。依法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紧扣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将“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行政检查”纳入政务服务事项,对面向社会公众事项实现了收费清单、负面清单、证明材料清单“零事项”。按照“一次办好”和“零跑腿”要求,主动作为,深化内部流程再造,梳理优化14个业务领域112项工作流程,着力建设山东智慧机关事务平台项目,除涉密项目外,将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公务接待、住房管理等主干业务全部纳入平台逐步实现“一网统办、智能管理”

    四、抓实合法性审查,全局行政决策水平持续增强

始终坚持依法决策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局政策法规处、局法律顾问在合法性审核中的作用,不断提升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不断规范决策程序。严格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积极推进局党组依法决策、依法监督,确保重要改革政策出台、重大工程项目立项、重要合同签订、大额资金使用等符合规定程序。适时邀请局法律顾问列席局长办公会议,积极吸收法律顾问、有关专家等“外脑”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标准制定出台、重大合同审核等工作,年内共审核各类文本53件。不断强化行政执法法制审核。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年内组织行政执法证四年年审1人、证件申领6人,全部参加行政执法培训并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过关率达到100%。实现公共机构节能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清单与“互联网+监管”清单深度融合,随机抽查情况和抽查结果等不涉密信息,在执法检查结束起7个工作日内在“互联网+监管”系统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已录入相关执法信息数据13条。主动接受内部和外部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5件,全部做到了事事有人办、件件有回音。推动完善部门内部层级监督,在去年实现局属单位内部巡察全覆盖基础上,今年对局属事业单位开展了内部巡察“回头看”,不断强化重点岗位的制约和监督。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有关政务服务信息,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心关切。

五、抓实普法宣传,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不断提高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提升了法治能力。健全机制,落实责任。研究制定了局《2020年普法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重点普法任务和目标责任。严格执行局《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年内共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学习11次,其中组织学法4次、重点学习法律法规10部,形成了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突出重点,强化学习。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重要位置,把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作为着力点,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学典、用典的浓厚氛围不断加强。结合工作实际,借助智慧机关事务平台,开发了政策法规库,深入推进机关事务相关法规规章学习宣传,围绕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等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专项宣传活动。年内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4次,机关事务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发放各种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50多份,收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创新载体,扩大宣传。创新普法平台和方法,以《山东机关事务》杂志、局门户网站、局政务微信微博等为重要载体,通过在办公区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条幅和电子屏滚动字幕等形式,构建了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一年来,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立法层级还不够高,制度体系还不够健全完善,目前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机关事务运行保障地方性法规,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机关事务工作的需要;二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还不够强,依法推进管理、保障、服务的思想根基和工作方式还不够牢固,制度执行的刚性约束不够有力有效;三是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性不够,有关政策解读的专业性和广度深度不够等。

下一步,我们将紧紧抓住“十四五”重要历史机遇,强化统的功能、发挥统的作用,以集中统一管理为切入点,以完善配套制度为重点,以治理现代化为指向,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全面加强机关事务法治建设。一是进一步培树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落实普法责任制,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讲座、专家辅导、远程教育等形式,组织全省机关事务系统持续加大公共法律知识和机关事务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将法治精神、法治思维贯穿于机关事务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努力营造机关事务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二是进一步完善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坚持立改废释并举,以我省现行有效机关事务法规规章为依据,加快完善配套制度,进一步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结合国家《机关运行保障法》立法进程,探索提升立法层级,进一步提高机关事务法规的权威性、强制性。三是进一步加强法规制度的执行。着力强化执规意识,把执行机关事务法规规章制度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发挥好机关事务工作业务指导职能,强化现行有效法规规章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增强制度执行的刚性。四是进一步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严格贯彻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有计划地培养法律人才,支持鼓励工作人员、局聘法律顾问通过法治化实践,熟悉和掌握法律法规,充分发挥其在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论证、合法性审查、合同审查等中的作用。加强专业培训,加强与高等院校合作,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进“外脑”,合作开展机关事务理论研究和法规制度制定,为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提供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