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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深化公务用车改革
发布日期: 2020-04-28 15:17 来源:罗庄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主题: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深化公务用车改革

方向: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旧动能转换及“四减四增”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积极响应公务用车新能源化的发展大势,有利于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和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有利于弘扬传播绿色出行正能量,有利于强化人民群众对绿色出行的认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摘要:发展新能源汽车是促进全社会节能减排、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力举措,是倒逼能源产业加快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有关部署,罗庄区作为临沂市新能源公务用车改革试点县区,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的示范引领作用,把新能源公务用车改革作为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内容,于2019年4月举行试点启动仪式,在严守车改后公车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引入信息化、智慧化监管模式,率先提出以租赁新能源汽车的方式代替车改后保留的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燃油车,创新建立了“互联网+新能源公务用车租赁监管”新机制,实现了绿色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智能透明高效,在全省率先趟出了一条党政机关以租代购、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新路子。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临沂市罗庄区打造“互联网+新能源公务用车”新模式》为题刊发相关经验,在全国予以推广;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专程到临沂调研,给予高度评价。

关键词:绿色出行、便捷高效、智慧监管、“互联网+”

一、基本情况

党的十九大作出了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开展绿色出行行动的决策部署。汽车尾气是造成雾霾天气的重要原因之一,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预计每年每辆车减少碳排放量3吨。近年来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公务用车改革部署,罗庄区认真落实、扎实推进,按期完成了“规定动作”,有效解决了公车超标、公车私用、公车浪费等问题,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然而在深化公车改革过程中,公车管理使用仍存在机关单位用车紧张、基层公务出行难、车辆老化等难题。

(一)机关单位用车紧张。有的单位用车紧张,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只能采取私车公用或租用社会车辆方式保障公务出行;有的单位保留车辆相对闲置浪费,不利于整体工作平衡推进;有的单位公车使用率低,按照机要通信应急用车使用范围相关文件规定,必须专车专用,由于受工作性质限制,车辆使用运行频率偏低。

(二)基层街镇公务出行难。个别街镇距市区驻地相对偏远,交通很不便利,加上街镇基层事务繁忙,公务出行用车需求量较大,按照党政机关公车改革车辆保留编制数,每个街镇实际保留4个车辆编制,包括2个实物保障工作用车和2个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编制,远远无法满足工作用车实际需求,影响工作效率和节奏。

(三)车辆自身状况差。区直保留的179辆燃油公务用车,其中7年以上的燃油车辆占比达到70%以上,车龄老、车况差,维修成本高,安全风险隐患大,出行过程中抛锚现象时有发生。同时,未来2-5年内,按照现行政策,保留车辆基本需要更换为新能源车辆。

 二、推进措施

(一)构建“三项机制”,全面推进新能源公车改革。一是构建“绿色出行”新机制。通过多方考察、论证、分析,为降低财政支出、保障公务出行、解决保留公车车况差的问题,罗庄区被临沂市作为公务用车改革试点县区,在全省率先探索实施以租赁新能源汽车的方式取代燃油车,对区直179辆公务用车进行改革,取消了132辆普通岗位用车,暂时保留特殊岗位47辆燃油车辆,取消的燃油车按照公务用车改革处置办法公开拍卖,拍卖所得366.76万元全部上缴国库。通过招投标,与山东远通集团达成合作,分期、分批租用不同档次新能源汽车共计132辆。二是构建“便捷出行”新机制。在实施车辆租赁代替车辆购置的同时,采取“互联网+”的信息化手段,优化公车申请和审批,加强公车监管和监督。研发“罗庄公务出行”手机APP软件,工作人员用车时,通过手机预约申请,由各单位车辆审核人员网上审批,审批通过后,按照单位办公区域、用车性质就近分派车辆,申请人利用手机进行寻车开锁并使用车辆出行。三是构建“节约出行”新机制。改革试点前,公车管理实行归口管理模式,通过改革,坚持将集中统一管理原则贯穿到公务用车管理的各领城各环节,新能源公务用车实行统一租赁、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经费统筹使用,降低公车运行成本,提高服务保障效能。

    (二)强化“三个保障”,筑牢新能源公车运行基础。一是强化制度保障。以制度化促进规范化,出台新能源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印发新能源公务用车使用手册和培训手册,召开专题培训会议,确保新能源汽车使用规范、发挥作用。同时,严明纪律规定,要求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新能源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二是强化配套保障。规划建设配套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安装新能源汽车充电桩171个,其中快充72个、慢充99个,保障了正常充电需求;此外,根据单位办公地点分布情况,合理规划停车场地,实现车辆集中停放管理、统一调配使用。车辆使用归还后,由专人负责对车辆进行充电维护、洗车保养、应急救援,提供全天候24小时服务。三是强化监督保障。坚持“阳光运行”“亮明身份”,对租赁的新能源汽车不搞特殊对待,实施统一标识化管理和智能化监督,对租用车辆集中喷涂统一公务用车标识,并全部纳入省、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建设罗庄区新能源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监控中心,集中安装智能化电子监管车载设备,对单位用车进行信息全程在线记录,实时掌握车辆运行轨迹、里程等信息,通过定期统计车辆及部门单位用车信息,对车辆使用全程进行科学管控。

     三、成果效益

实现“三个突破”,新能源公车改革效果明显。一是实现了节约成本、节能减耗的新突破。采取租代购方式推广新能源公务用车,党政机关将不再承担公车购置费、车辆保险费维修保养费等相关费用,可在保障公务的同时,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减少尾气排放。取消的132辆燃油车年总费用为1492.8万元,而租用132辆新能源汽车总费用为410.32万元,每年可节约财政资金1082.48万元、减少碳排放量800余吨。此外,租用的新能源汽车由租赁公司每4年免费更换一次新车,确保车辆运行安全。二是实现了便捷派车、高效用车的新突破。改革试点前,单位用车需书面申请,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等多人签字,审批程序繁琐且效率低。研发“罗庄公务出行”手机APP软件后,用车人员通过手机扫码安装APP即可实现手机申请、网上审批,智能开关车门,不出办公室就能完成派车整个流程,公务出行更加高效便捷。此外,车辆由罗庄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集中管理,统一调配,有效解决了部门之间车辆使用不平衡、不够用的矛盾,优先满足一线单位用车,提高了用车效率。三是实现了透明管车、有效督车的新突破。依托监控中心可对单位用车进行信息全程在线记录,实时掌握运行车辆轨迹、里程等信息。通过定期统计、分析车辆及部门单位用车信息,全面掌握各单位的公务出行情况,实现有效监督。同时,通过智能化平台管理,可清晰锁定车辆使用中交通违章人员信息,有效规避处理违章中相互扯皮现象。自实施“互联网+新能源公车租赁监管”新机制以来,尚未发生一起违规用车事件。

     四、总结经验

(一)新能源公务用车要践行绿色化理念。近年来,我国多地多次发生严重雾霍天气,造成重大健康和经济损失。罗庄区突出政策导向,把新能源公务用车改革作为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内容,取消党政机关现有132辆普通岗位燃油用车,改为全部租用新能源汽车用于保障公务。该实践样本,展现了罗庄区党政机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有利于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和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有利于弘扬传播绿色出行正能量,有利于强化人民群众对绿色出行的认同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新能源公务用车要加强配套化保障。受场地限制、建设条件等因素影响,不同程度存在新能源车辆充电难、停车难等问题。在编制新能源汽车配备更新计划时,需要同步编制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对受场地限制无法建设固定充电桩的,鼓励建设简易充电设备,逐步实现充电基础设施的全覆盖。罗庄区协助建设运营单位,开辟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场,建设专用充电站,设置引导指示装置,有效解决了新能源用车后顾之忧。

(三)新能源公务用车要实施智能化监管。使用新能源公务用车,不仅要发挥党政机关绿色出行、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的示范引领作用,还要体现高效便捷和规范廉洁,这就需要建立智能化监管平台,对新能源公务用车实施全程有效监管。依托研发的手机APP,用车人员通过手机扫码即可实行网上申请、网上派车,公务出行更加高效便捷;依托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监控中心,实时掌控车辆出车情况、运行轨迹,确保公务车辆严格按规定使用,有效防止了公车私用。

(四)新能源公务用车要加大立体化宣传。新能源汽车是新生事物,受传统汽车文化影响,新能源汽车消费基础薄弱。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机构应联合汽车企业、教育机构、研究所及新闻媒体等单位,通过举办新能源汽车技术展览、引入新能源相关课程、进行新能源汽车竞赛等多样化活动,推动新能源汽车基础知识的普及,强化人民群众对绿色出行的认同感、获得感,最终形成市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