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20-04-28 14:35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为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年度普法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机关事务法治建设的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为推动机关事务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坚实法治保障。

(二)工作原则

1、内部普法和社会普法相结合。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突出抓好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加强机关事务法治培训,着力提高干部职工的依法履职能力。积极承担社会普法责任,将普法宣传融入履行职责各环节、全过程,面向公共机构工作人员开展机关事务普法宣传活动,着力增强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

2、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在日常广泛开展法治宣传的同时,根据机关事务工作职能,结合特殊时段和重要节点,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宣传活动,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影响力和实效性。

3、全局联动和分工负责相结合。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明确各部门普法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联动,形成局党组统一领导、政策法规处牵头协调、各处室单位协作配合的法治宣传教育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普法宣传重点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着力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2、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按照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系统学习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相结合,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厉行法治、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深入学习宣传机关事务相关法规规章围绕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等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山东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机关事务法规规章专项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的能力

(二)强化普法制度建设

1、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宪法、法律和机关事务法规规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开展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形成领导班子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2、建立学法档案、日常学法、法治培训、学法通报等制度,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治宣传教育,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考试测评等方式,组织开展法治学习培训,推进学法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3、建立普法责任落实机制,严格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履行普法责任,研究制定2020年局重点普法任务,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机构,把普法宣传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布局,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确保普法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推进普法工作创新

积极推进普法理念、载体平台和方式方法创新,以《山东机关事务》杂志、局门户网站、局政务微信微博等为重要平台,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利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法规规章实施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采的系列宣传活动,确保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切实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处室、局属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普法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列入年度工作、学习计划,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切实加强人员、经费、物质保障,确保普法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推进落实。对落实普法责任制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加强对各有关处室、局属单位普法宣传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对全局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度、通报和上报,推进普法责任落地落实。

(三)及时总结宣传。各有关处室、局属单位要根据普法工作安排和自身职责及时将开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行归纳总结,12月中旬前报政策法规处备案。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局政务微信等平台进行宣传报道,努力营造法治宣传的深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