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20-06-03 14:44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20年是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七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根据《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鲁发2016〕16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0年工作要点》(鲁法委发〔2020〕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20年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0年重点工作部署和全国机关事务工作会议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着眼推进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机关事务法规制度标准体系,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权责事项运行,优化法律服务,强化法治宣传,为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法治环境和坚实法治保障。

二、健全法规制度标准体系,强化有效制度供给

(一)加强重点领域制度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制定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配置、房地产处置管理规范,出台公务用车平台管理以及“三定”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实化有关规定,提高办公用房、公务用车管理水平。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修订《局财务管理办法》,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山东省党政机关招商引资接待管理办法(试行)》,逐步规范招商引资接待事务。

(二)强化机关事务标准建设发挥标准对法规制度的补充作用,贯彻落实《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制定出台《节约型机关创建规范》《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规范》等地方标准;研究制定《山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范》《省直机关租赁住房管理与服务规范》《机关餐厅运行管理规范》等地方标准,完善局内部标准,打通法规制度落地见效“最后一公里”。

(三)提升法规制度标准起草质量。各处室(单位)结合工作职责,制定年度法规制度标准建设计划,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有序开展起草工作。政策法规处发挥牵头抓总作用,重点参与起草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等重要法规制度标准,统筹推全局法规制度标准建设工作开展

二、落实政府职能转变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四)规范管理权责清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按照有关工作部署,规范管理权责事项,推进权力运行规范化。按照我省高效有序运行流程再造要求,创新开展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流程再造,最大限度削减层级、减少环节、精简手续、压缩时限,结合机关事务标准化信息化“两化融合”创新实践,积极推进事项网上运行。持续推进职工住房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机关事务内部管理事项“零跑腿”和“一次办好”,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五)扎实推进公共机构节能行政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共机构节能执法行为,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健全完善执法人员名录库、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公布抽查结果,依托我省“互联网+监管”平台系统,持续提升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持续优化法律服务,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健全合法性审查制度,将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法规制度标准、重要法律事务文本等纳入审查范围

(七)持续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严格执行《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要制度文件和合同文本等方面的合法性审查作用,不断加强其在复议诉讼案件办理、重大突发事件等领域的参与程度,必要时邀请法律顾问列席局长办公会议,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指导、咨询、监督、服务作用。

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法治思维

(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严格执行《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0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突出普法重点,完善普法制度,夯实普法责任。各处室(单位)负责本业务领域法律、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党内法规的普法工作,借助《山东机关事务》杂志、局门户网站、局政务微信微博等平台,利用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有关法规规章实施纪念日等重要节点,开展普法活动,确保法治宣传普及率达到95%以上。

(九)加强法治教育培训。认真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局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要求,将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学习。组织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培训,适时开展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引领全局干部职工深入研究、熟练掌握机关事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和党内法规,推进学法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五、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法治建设取得实效

(十)健全法治建设工作机制落实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要求,定期研究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工作,每年集体研究法治建设有关工作不少于两次。健全完善分管局领导直接抓、政策法规处牵头协调、各处室(单位)推进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要求定期向省委、省政府和国管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