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2-04 09:42 来源:办公室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21年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2月3日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省委确定的“重点工作突破年”。全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国管局工作安排,牢牢把握“全面开创、走在前列”总目标,紧扣“保障运转、厉行节约”工作主线,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疫情防控和事业发展,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快推进集中统一管理,协同推进法治化和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着力提升保障水平和管理效能,以更大的工作成效助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1、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着力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机关事务领域落地生根、见实见效。坚持问题导向,做好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建立管党治党长效机制。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督促党员干部经常对照初心使命、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视修正言行。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建设,选树模范机关创建先进集体,争创模范机关建设先进单位。(牵头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参与单位:各处室、单位)

2、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处级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培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作为“第一议题”,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抓好各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开展系列主题活动。深化爱国主义教育,抓好青年大学习,营造学思践悟、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不断将学习引向深入。(牵头单位:机关党委;参与单位:各处室、单位)

3、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巩固深化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党支部建设提升行动,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突出政治标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内激励关怀帮扶,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增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打造“本色家园+机关事务”工作品牌,推动老干部工作转型发展。完善局领导班子成员党建联系点制度,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双报到”工作,形成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与机关党建融合发展,争创全国文明单位。(牵头单位: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处;参与单位:各处室、单位)

4、持之以恒强化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培树“严、细、实、快”工作作风。召开全局廉政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层层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督查机制,对廉政风险点实时更新、实时严防。抓实反腐倡廉教育,强化日常监督,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发挥机关纪委作用,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全过程、“嵌入式”监督。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函询、问责等制度,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和案件查办工作。(牵头单位:机关党委;参与单位:各处室、单位)

5、抓好意识形态和信息宣传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完善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强化局网络舆情监测值班制度,建立局网络评论队伍。做优做强正面宣传,发挥好“一刊一网两微”作用,围绕建党100周年做好主题宣传。围绕全局重点工作任务,举办新闻发布会、媒体见面会等,展现干事创业良好形象。适时组织开展全省机关事务系统宣传和意识形态专题培训。加强分析研判,全面实行意识形态以及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分析报告制度。(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参与单位:各处室、单位)

二、强化“统”的功能,推进集中统一管理

6、落实行政事业性资产统一管理职责。按照省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工作部署,统筹做好涉改办公用房、职工住房、公务用车等资产移交、处置工作。结合机构改革,统筹做好省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资源整合、配置和调整安排工作。推进办公用房历史遗留问题破解,确保统一权属登记应办尽办。组织做好2020年度机关运行成本统计调查工作。抓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贯彻实施。(责任单位:财务资产处、房地产处、公车处、住房中心、房产中心)

7、统筹做好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略)

8、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工作。完善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制度体系,起草《山东省省级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办法》《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系统使用管理办法》。加强办公用房使用管理,严格审批出租和租赁事项,与使用单位签定使用协议,核发使用权证。指导各单位及时归集、移交各类房产原始档案。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做好省级机关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推广应用山东省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系统,做好年度全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告工作。(责任单位:房地产处、房产中心)

9、做好公务用车管理保障工作。抓好公务用车管理示范点建设工作,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省公务用车管理整体工作提升。强化公务用车平台运行使用,提升管理保障效能。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公务出行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公车处)

10、规范省直机关社会事务管理。积极抓好省直机关爱国卫生宣传教育,组织做好“省级卫生先进单位”“无烟党政机关”评选工作。加强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日常管理服务。积极推进省直机关绿化美化工作。(责任单位:综合处)

11、加强国内公务接待管理。根据国家政策出台情况,适时修订《山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跟进做好《山东省党政机关招商引资接待管理办法》制定工作。落实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推动公务接待工作规范提升。做好重大会议活动的总务保障工作,加强公务接待信息系统使用管理,督促完成公务接待信息年度备案工作。(责任单位:接待管理处)

12、做好省直机关住房服务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周转住房、租赁住房各项制度规定,做好省级干部住房、厅处级干部周转住房和科级干部租赁住房管理工作。会同济南市及省有关部门深化方案论证,全力破解省直汉峪出售房办证难题。(责任单位:住房中心)

13、深化省直住房制度改革。深化省直住房货币化改革,做好无房补贴资格审核常态化工作。加强有效制度供给,着力构建分级分类差异化住房保障体系。做好省直房改收尾以及房改后续工作。(责任单位:住房中心)

14、抓好省府职工餐厅和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零事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标准,推进餐饮管理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促进餐饮服务质量提升。健全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抓好集中办公区物业管理,升级完善“省政府综合楼智慧后勤服务”系统,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质量。(责任单位:生活中心、文教服务处、物管中心)

三、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深化节约型机关建设

15、持续推进制止餐饮浪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抓住机关食堂和公务接待用餐关键环节,坚决制止党政机关餐饮浪费行为。《反食品浪费法》出台后跟进抓好学习贯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党政机关食堂制止餐饮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统计通报制度。(责任单位:节能处、综合处、接待管理处)

16、提升节约型机关创建水平。召开全省节约型机关创建现场会,总结宣传先进单位经验,确保年底50%以上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达到创建要求。总结提炼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市县经验,组织编写合同能源管理示范案例,研究起草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施指南,组织合同能源管理现场观摩,全面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推进能耗监管系统建设,探索实施能耗定额管理,促进公共机构节能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推动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责任单位:节能处)

17、严控办公用房大中型维修改造。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降低能源资源消耗为重点,严格按程序做好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维修改造项目审批工作。加强维修改造评估论证专家库建设,规范专家管理,不断提高维修改造项目审批决策科学化水平。(责任单位:房地产处、房产中心)

18、严格省级机关公务用车配备更新。从严从紧配备更新车辆,省级机关除新设立机构或特殊工作需要外,不再配备更新公务用车。推进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公车处)

19、做好“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工作。做好全国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考核准备工作,确保我省考核位次位居全国前列。组织对省直部门和各市“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考核,并予以通报。完成国家对我省和省政府对各市考核中涉及的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工作,编制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组织做好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工作,加强节能宣传和业务培训,组织好“节能宣传周”“低碳日”“绿色出行宣传月”等主题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责任单位:节能处)

四、坚持治理现代化方向,协同推进法治化和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20、深入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系统总结“十三五”时期全省机关事务工作成效,科学编制全省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加强对市、县机关事务法治建设的指导,推动工作落实。持续做好法律审核、服务工作,加强重要制度文件、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举办法治建设专题讲座,加大法治宣传普及力度。(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参与单位:各处室、单位)

21、大力开展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标准体系和标准实施评估、监督检查,持续改进制度流程设计,持续推动地方标准编制出台和有效实施。进一步深入开展全省标准化专项试点工作,加大推广试点经验力度。加强标准化理论研究和队伍建设,适时举办标准化培训班。探索成立全省机关事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参与单位:各处室、单位)

22、深入推进机关事务信息化建设。总结推广“两化融合”专项试点经验,加强成果运用,放大工作成效。推进政务运行保障数字化建设,持续优化“山东省智慧机关事务平台”,突出标准引领、流程再造、一网通办,提升系统集成性、可用性。强化数据铺底,突出大数据应用分析,推进省级平台与市县平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交换,提高机关事务“全省一张网”应用水平。(牵头单位:资产数据中心、政策法规处;参与单位:各处室、单位)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落实能力

23、加强调查研究和理论建设。调研工作实行计划管理,建立完善局领导班子成员基层工作联系点制度和“四不两直”调研常态化机制。加强与省社会科学院合作,推动建立“山东机关运行保障研究中心”,充分发挥山东大学机关事务研究中心作用,构建机关事务理论研究“双中心”工作格局。统筹指导全省机关事务系统调查研究和理论建设,有计划开展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推动优秀调研成果转化运用。(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办公室;参与单位:各处室、单位)

24、做好省直机关后勤服务保障中心组建工作。(略)

25、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及时补充人员力量,优化人员配置,加强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创新方式渠道,抓好干部教育培训。探索轮岗交流,强化挂职锻炼,统筹做好派驻干部选派管理。优化考核管理办法,全面推行公务员平时考核。加强选人用人监督把关及干部日常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扎实做好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及时查缺补漏,不断完善工作体系。(牵头单位:人事处;参与单位:各处室、单位)

26、强化机关运行保障。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局机关运行成本,节约集约使用经费、资产和能源资源。统筹做好全局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管理工作。巩固节约型机关和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创建成果,扎实做好政务公开、保密档案、信访投诉处理、安全生产等工作。提升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强化信息安全保障。做好国产自主可控软硬件替代工作。抓好数字政府建设分工任务落实。(牵头单位:办公室、财务资产处、资产数据中心;参与单位:各处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