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省机关事务局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已经局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3月16日
省机关事务局
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
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涉及我局的分工任务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分工、目标任务、工作措施。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1、研究制定局2021年工作要点。认真落实山东省2021年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谋划制定局2021年工作要点,明确2021年重点工作,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责任单位:办公室。完成时限:2021年2月。
2、制定出台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科学编制全省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提出推进全省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思路举措。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单位配合落实。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3、切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强化主体责任,抓细抓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从严从实加强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管控,加大督导检查力度,抓好疫情防控知识宣教和应急处置,加强干部职工健康监测和疫苗接种管理,严格落实疫情报告等制度。
责任处室:办公室,各有关处室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4、实施节能目标责任管理。根据国管局下达给我省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差异化分解下达各市“十四五”时期能源资源消耗指标。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完成对各市政府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考核。扎实推进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推动实施重点用能设备系统和区域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强新能源推广应用,实施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减少能源消费。
责任单位:节能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5、着力优化制度供给。及时跟踪掌握《机关运行保障法》出台情况,着手做好我省机关运行保障地方立法准备工作。开展机关事务法制建设情况调研统计,加强对各市机关事务法治建设的指导,不断完善机关运行保障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全省机关事务标准体系,推动地方标准出台,提升标准类文件和内部标准编制水平。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6、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持续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传达落实上级工作精神。做实宣传教育,强化培训演练,完善应急响应,抓好值班值守,坚持开展重要节假日前安全检查,做好全国“两会”、建党100周年、国庆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突出抓好直接管理使用的办公区、居住区、公务用车以及省府餐厅、在建工程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相关处室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7、(略)。
8、加强机关事务调查研究和理论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联系点制度,调整局领导班子成员基层联系点、建立各处室负责人基层工作联系点;实行调查研究计划管理,确保“四不两直”方式占比不低于50%。强化智库建设,与省社科院合作成立机关运行保障研究中心,更好发挥山东大学机关事务研究中心作用,围绕“机关运行保障”“集中统一管理”等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合作。统筹指导系统调查研究和理论建设,有计划开展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推动优秀调研成果转化运用,为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9、加快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制定出台年度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工作要点,不断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做好法律审核、服务工作,加强重要制度文件、合同文本的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出台年度机关事务普法计划,加大法治宣传普及力度,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提升党员干部法治素养。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牵头,各有关处室、单位配合。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0、全面开展创先争优。更好发挥局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积极创建模范机关,争创全国文明单位。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1、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主动加强沟通交流,及时研究解决方案和办理意见,确保全年按时办结率和满意率达100%。
责任单位:办公室、各有关处室单位。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12、落实落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第一议题”,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扎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开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将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高标准高质量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严、细、实、快”的工作作风,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的重点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3、持续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抽查核验工作,召开全省现场会,通报总体工作情况,总结宣传先进经验。推广应用全国节约型机关创建信息管理系统,发挥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创建工作走深走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强化目标和质量管理,确保到年底全省50%以上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达到创建要求。
责任单位:节能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4、严格预算执行。进一步规范经费支出,严格执行集中支付、政府集中采购、公务卡结算、经费管理等制度规定,严格审核把关,按预算开支,年内预算不再追加。2021年部门预算日常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压减10%,其中会议、差旅、培训、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等经费比2020年年初预算压减30%。业务类项目经费比2020年年初预算再压减5%。同时,切实加大对预算执行的督导力度,加强对重大财务资产事项的监控,规范经费收支管理。
责任单位:财务资产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5、加强重点业务支出管控,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按照“保障重点、突出急需”的原则,及时对相关经费预算进行调整,全力保障重点工程和事业任务急需,保证全局有序运转。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从源头上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合理安排、从严审批年度计划。各类会议、培训活动一律精打细算、压紧支出。加强对差旅、会议、培训等相关支出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审核,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规定;推行网上报销系统,严格执行办公资产配置标准,加大对闲置资源的调剂使用力度,在全局干部职工中倡树节俭新风。
责任单位:财务资产处。完成时限:2021年12月。
16、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认真完成省委巡视整改工作,全力支持驻局纪检监察组工作;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持续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坚持廉政教育、法制教育常态化,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明规矩、守底线。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完成时限: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