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经验交流
烟台市第二轮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及塑料污染治理宣讲培训活动圆满落幕
发布日期: 2021-06-10 15:50 来源:烟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倡导“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理念,提高全市公共机构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和水平,烟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芝罘区领飞蓝天志愿服务中心组织开展了第二轮市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宣讲培训活动,并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了宣讲培训启动会议,截止到5月31日,为期近两个月的市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宣讲培训圆满落幕。

宣讲团队择优组建,培训单位全面覆盖。烟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烟台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培训基地,10多个社会公益组织中招募垃圾分类志愿者,通过培训选拔了60名志愿者组建市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宣讲团,深入各单位进行宣讲。此轮宣讲覆盖市级公共机构,共宣讲100多场次,培训人数3万余人。

宣讲形式丰富多彩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本轮宣讲形式相比2020年第一轮宣讲更加丰富多样,采用讲师授课、文艺演出、现场互动等形式,有的单位还将生活垃圾分类宣讲与党员双报到或单位党建活动相结合,深入到社区开展宣讲培训,取得很好的效果。宣讲同时开展各单位垃圾分类广告语征集活动,各单位结合各自工作职能,编写“特色”广告语70多个,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

烟台市纪委监委宣讲培训现场中共烟台市委宣传部宣讲培训现场

中共烟台市委统战部宣讲培训现场中共烟台市委政法委宣讲培训现场

烟台市政府办宣讲培训现场烟台市政协办宣讲培训现场

烟台市公安局宣讲培训现场  烟台市档案馆宣讲培训现场

莱山一中宣讲培训现场莱山区初家街道凤凰社区宣讲培训现场

制度方案扎实推进,工作难点科学引导。以此轮宣讲为契机,推进落实烟台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双指导员”制度在每个单位宣讲结束后,各单位当场聘请一名垃圾分类志愿者担任本单位垃圾分类指导员,并颁发了聘书。志愿者指导员与本单位设置的垃圾分类指导员共同对本单位垃圾分类实施“一对一”指导结合单位实际和垃圾分类工作重点、难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并监督、协助各项工作落实

烟台市体校为指导员颁发聘书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指导员颁发聘书

本轮生活垃圾分类及塑料污染治理宣讲活动圆满完成,受到全市各公共机构好评,各公共机构人员垃圾分类意识明显增强,垃圾分类水平普遍提高,为在全市公共机构全面实施垃圾分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