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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考核组来我市检查考核“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和节约型机关创建等工作
发布日期: 2021-06-21 10:54 来源:泰安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为深入推进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总结全省“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6月9日-11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处处长周立新,带领省“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考核组,来我市检查考核“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节约型机关创建和制止餐饮浪费等工作。市委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于海涛,中心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葛凤臣,新泰市、泰山区政府分工负责同志及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陪同活动。

两天时间里,考核组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查看考核资料、查看现场等方式,全面考评验收我市“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和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在市政中心,于海涛同志汇报了泰安市“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和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开展情况。会上,考核组一并查看了我市“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印证材料;对抽查的岱岳区交通运输局、东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家单位节约型机关创建资料进行了核实。会后,检查组来到市政中心机关食堂,现场听取了我市推进制止餐饮浪费工作介绍,详细查看了文明餐桌、厉行节约等制止餐饮浪费工作宣传,并就食品安全、制止餐饮浪费工作宣传设置、培养健康文明的消费习惯等工作进行了现场指导,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新泰市,考核组认真听取了新泰市“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查看了新泰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对新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进行了现场审核。随后,考核组还深入泰安市生态环境局、泰山区应急管理局,对2家单位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进行了实地审核验收。

周立新处长对我市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十三五”期间,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和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组织领导有力、动员实施有序,措施落实到位、创建资料详实,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达到了相关标准要求,制止餐饮浪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并对今后我市继续开展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出要求。

“十三五”以来,泰安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色新发展理念为指引,以全市“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为先导,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夯实节能工作基础,全力推进全市公共机构节能提质增效进程。“十三五”期间,我市圆满完成省局下达的能耗总量和双控目标任务,顺利通过国管局“46城”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评价验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创建实现“县县有示范”,节约型机关创建完成任务目标,智慧节能、技术节能广泛推广应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下一步,我市将以本次省“十三五”考核为契机,以绿色低碳发展为目标,以节约型机关创建为主线,继续完善体制机制、抓好示范引领、实施节能改造、强化监督考核、开展宣传引导,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推动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