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采纳情况一览表

发布日期: 2021-07-30 14:48 来源:政策法规处

序号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1

第二章第二节基本原则中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建议将该原则位置后放,作为第四个原则。

已采纳。

2

第二章第二节基本原则中,建议增加坚持系统观念或者强化系统建设内容,作为基本原则。

已采纳,将树立系统思维、强化系统建设等,作为加强集中统一管理的重点内容,放在了第四章第二节。

序号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3

第二章第二节基本原则中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发挥党政机关在全社会的示范表率作用”,建议改成“发挥公共机构在全社会的示范表率作用”。

未采纳。目前,公共机构的概念还只在节能领域适用,本原则主要是阐述机关运行成本,以限定在党政机关为好。

4

第三章第六节:积极拓宽职工住房保障渠道。扎实推进周转住房、租赁住房等项目建设,……。因省机关事务局已将相关建设项目移交,建议去掉该表述。

 

经沟通协调一致,予以保留该表述。

 

序号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5

建议题目修改为《山东省机关事务工作发展规划(2021-2025年)》,因“十四五”说法不准确。

未采纳。依据国管局名称《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

6

在第一章之前,建议增加简短介绍,如本规划的目的和依据等。

已采纳。

 

7

将第一章发展基础,改为规划基础,原发展基础改为发展基础、发展形势两个小节。

已采纳。

8

第三章第五节国内公务接待,建议去掉“国内”两字。

未采纳。依据“三定”规定,我局职能表述为国内公务接待。

序号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9

建议规划中的法律法规不采用简称的表述,直接表述为带书名号的法律全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

已采纳。

10

建议增加本规划的适用期限。

已采纳。

备注:面向省几大班子办公厅等14个省直部门、16市机关事务部门以及山东大学机关事务研究中心、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等社会力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收到意见建议10条,采纳7条,未采纳3条(均与反馈意见单位沟通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