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青年干部理论研究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9-16 10:18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机关事务理论研讨会精神,扎实推进机关事务理论研究工作,着力提高青年干部的研究能力和研究水平,经研究,决定建立局青年干部理论研究工作制度。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全国机关事务理论研讨会精神,紧密围绕机关事务工作实践,围绕机关事务领域重大理论关切、重点改革议题、重要保障事项,着力探究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下的机关事务工作,优化提升理论研究水平,大力推进人才培养锻炼,为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人员范围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45周岁以下在职在编干部。

三、组织实施

政策法规处统筹组织全局青年干部理论研究工作,负责理论研究工作的计划安排、组织推进、监督管理、评选推广等工作。

(一)课题发布和申报。每年年初,结合工作实际,政策法规处确定研究重点和参考选题。各青年干部可在参考选题范围内择题申请,也可自拟题目申报;课题研究可以个人或课题组的方式进行,以课题组方式申请的实行组长负责制,人数一般为2~3人。

(二)课题研究和管理。各课题组定期开展课题研究工作,由组长负责召集,每月组织一次集体学习研讨,并做好记录。政策法规处对课题研究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及时调度研究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各课题承担人和课题组每季度集中汇报一次研究进展,并适时邀请专家学者进行辅导授课。

(三)课题结题和评选。各课题承担人和课题组应于11月30日前完成课题结题及研究成果报送。政策法规处于每年年底组织开展优秀理论研究成果评选,评比确定理论研究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并进行公示,评选结果作为先优表彰的重要参考。

(四)成果推广和应用。政策法规处按年度对理论研究成果进行汇总梳理,遴选优秀成果在《山东机关事务》刊登及推荐《中国机关后勤》刊载,并向省政府研究室和全国机关事务管理研究会推荐参评。

四、有关要求

(一)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处室(单位)青年干部参与理论研究工作,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参与选题、审稿,发挥好“传帮带”作用,帮助青年干部开展理论研究工作,推动形成高质量研究成果。

(二)各青年干部要注重研究成果转化运用,坚持研以致用、用有所成,促进理论创新与实践创新相融合,转化形成推动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成果、制度成果,切实发挥理论研究的智力支撑和决策支持作用。

(三)要把加强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理论研究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提高理论研究和调研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