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工作的通知(鲁事管办发〔2022〕53号)

发布日期: 2022-10-20 17:54

各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省直各部门、单位:

贯彻落实《国管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的通知》要求,做好我省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工作,我局制定了《山东省第二批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21019

 

山东省第二批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

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管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的通知》要求,做好我省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工作(以下简称专项领域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推动落实《山东省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重点任务以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公务用车规范管理、高效保障、厉行节约这一核心任务,发扬改革精神,在挖潜增效、落实创新、管理创新上下功夫,通过专项领域建设选树标杆,发挥典型经验、典型案例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全省公务用车管理整体工作提升。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重点突破。统筹整体发展实际,高点定位、科学谋划、综合施策,突出重点、兼顾全局,精准加速补齐短板,有效解决发展瓶颈问题。

    (二)坚持守正创新。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理念创新、制度创新、保障创新,不断提升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三)坚持示范引领。总结经验做法,广泛宣传推介,有效复制推广,强化专项领域建设成果落地见效。

    三、工作任务

聚焦全省特别是基层公务用车管理的重点工作、难点问题、痛点环节,综合各市及省直申报情况和工作基础,合公务用车管理实际,经综合考量和遴选,确定烟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25家单位(见附件1)为第二批省级专项领域建设单位。其中,日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16家地方单位,在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保障基层公务出行、集中统管理、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跨区域公务出行保障一体化等领域开展专项建设;省委机关政务保障中心9家省直单位在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保障规范创新领域开展专项建设。各专项领域建设单位要立足本单位专项建设实际,重点做好相关工作,在专项领域加大实践探索力度。其他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及省直单位可结合实际,参照选取相关专项领域开展创建工作,为申报第三批专项领域建设单位做好准备。

    (一)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有关指示精神,聚焦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难点问题和存在的短板,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好《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做到新能源汽车“应采尽采、应配尽配”、优先租用,实现公务出行“绿色低碳、环保节约”。

    (二)积极推进集中统一管理。完善集中统一管理体制机制,落实公务用车管理“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及统一处置”要求,健全公务用车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建设,并结合各自特点着力拓展集中统一管理深度广度,发挥集中集约节约效果,实现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筹调度、高效使用。

    (三)深化“两化融合”发展。聚焦流程再造,坚持用标准化成果深化信息化建设,用信息化手段固化标准化成果,全面推进公务用车管理标准化信息化“两化融合”深入发展,助力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在公务用车配备更新、调度使用、处置管理、定点保险维修加油及公务出行租赁社会车辆等方面进一步简化环节、优化流程再造,打通原有工作间关联点,推动管理平台化、数字化、场景化,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    

    (四)提升保障效能。聚焦公务用车各管理领域薄弱环节,对标全国先进,坚持自我挖潜和外部合作相结合,整合“自有车辆+统管车辆+社会车辆”等现有资源,探索创新公务用车保障机制提升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保障能力,有效解决基层公务出行保障难、公务用车使用效率低等问题。积极探索跨区域公务出行保障一体化模式,打造“一网通办、全域一体,管理规范、监督透明,高效保障、区域联动”公务用车管理品牌,实现跨区域公务出行“零距离”换乘无缝衔接。

    (五)总结复制推广。各市在做好省级专项领域建设的同时,结合实际同步开展市级专项领域建设,认真总结提炼公务用车管理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创新举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进行复制推广,在全省形成“以点带面、多点开花”“立体式、全覆盖”专项领域建设良好局面。

    (六)健全完善制度。结合专项领域建设任务,对专项领域建设项目进行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梳理,积极探索有效的管理手段和保障模式,推动实践经验向制度标准转化,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创新举措和办法固化为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标准体系,形成公务用车管理长效机制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筹备阶段(2022年6月至2022年10月)。在调研、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专项领域建设工作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专项领域建设工作。

    (二)组织建设阶段(2022年10月至2023年4月)。按照专项领域建设任务要求,积极推进国家级专项建设(2022年10月至20233月)和省级专项建设(202210月至20234月);各市结合省级专项领域建设同步推进市级专项领域建设(202210月至20234月)。

(三)自评自验阶段(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专项领域建设单位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依据专项建设评估及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检查和效益评价,总结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方案,制定改进计划,落实改进任务。国家级专项领域建设单位于5月底前完成,省级专项领域建设单位于6月底前完成。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6月至2023年7月)。总结专项建设经验,制定迎检工作方案,国家级专项建设向国管局提出评估申请。本批专项建设期限为9个月,本着成熟一家、验收一家原则分批开展验收工作,拟于6月底前完成验收;省级专项建设评估等工作,拟于7月底前完成验收。验收通过的单位将授予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创新引领实践单位(案例)”称号。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机关事务局成立山东省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2),负责专项领域建设的统筹协调、督导评估、检查验收等工作,按照工作任务和时间进度,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任务。各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成立各市专项领域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各市专项领域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专项领域建设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上级公务用车管理部门。

(二)强化业务指导。省机关事务局将加强统筹调度,密切跟进各专项领域建设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梳理发现问题,开展重点管理问题研讨。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原则,加强业务指导,做好宣传引导,深化政策研究指导专项领域建设单位在现有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框架下开展探索创新,把好政策关,及时宣传建设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实践经验向制度成果转化。

(三)敢于担当作为。各专项领域建设单位要充分发挥基层首创精神,勇于实践、敢于担当,针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结合本本单位公务出行需求特点和保障基础,围绕建设目标加大实践探索力度,因地制宜采取管用好用实用的措施,不断提升公务用车管理保障水平,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四)强化效果导向。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建立可量化、可操作的中长期专项建设工作评估机制,充分发挥专家评价和第三方评估作用,评估工作要做到科学细致、真实有效。省机关事务局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专项领域建设情况进行跟踪调度、评估验收,将需求导向和效果导向有效结合,推动专项领域建设工作切合实际需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附件:1.山东省第二批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单位名单

2.山东省第二批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山东省第二批公务用车管理

专项领域建设单位名单 

                          

1

烟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新能源汽车推广使用

2

日照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3

桓台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4

莱西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5

高唐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6

梁山县机关事务中心

7

崂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保障基层公务出行

8

邹平市机关政务保障中心

9

微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10

肥城市孙伯镇人民政府

11

章丘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集中统一管理

12

河东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13

庆云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14

聊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

15

莒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16

广饶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跨区域公务出行保障一体化

17

山东省委政务保障中心

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

保障规范创新

 

 

 

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

保障规范创新

18

山东省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19

山东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

20

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1

山东省交通运输研究院

22

山东省供销社合作经济

事业服务中心

23

山东省档案馆

24

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

25

山东省人防工程管理中心

 

 

 

 

 

 

 

 

 

 

 

 

 

附件2

 

山东省第二批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     政府副秘书长、省机关事务局局长

副组长:胡伟政  省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员:黄仕群  省机关事务局公务用车管理处处长

        董奕斌  省机关事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省直机关国有资产数据应用中心主任

联络员:岳玉龙  省机关事务局公务用车管理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机关事务局公务用车管理处,负责协调推进全省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建设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