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治思维 打造公务用车管理新模式

发布日期: 2022-07-04 15:01 来源:中国机关后勤 作者:胡伟政

山东省人民政府对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始终高度重视,认真贯彻中央有关规定,坚持法治思维,创新发展理念,努力实现公务用车管理规范有序、公务出行便捷高效、交通费用节约可控、监管问责科学有效的目标。

坚持集中统一,打造“纵横贯通”公务用车管理体系

近年来,山东省坚持集中统一、分级分类管理,不断健全组织机构,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省、市、县三级公务用车管理联动机制。横向上,各级明确公务用车管理部门,设立工作机构,明确管理职能。纵向上,出台《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明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分级管理: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省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指导各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各市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监督所辖县(市、区)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形成上下贯通的工作机制。目前,山东省各级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基本实现“五统”和“三定”管理,管理深度、广度不断拓展,集中集约效果日益显现。青岛、东营等市将执法执勤用车纳入平台实施集中管理。枣庄市将66辆公务用车资产划转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

坚持法治思维,规范公务用车管理

根据改革后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实际,强化法治思维,提升治理能力,创新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能。

以制度建设立规矩,强化管理刚性约束。印发《关于省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后保留车辆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保留车辆使用范围、租用社会车辆的条件等作出明确规定。出台《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在执行中央规定、保留当前有效管理措施、固化改革成果基础上,对公务用车平台建设、标识化管理及标准化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增强政策执行精准性。制定《山东省省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细则》,重点解决省级机关存在的“管车不到位、用车不规范、想用不敢用”等问题。印发《山东省党政机关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规范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和定点加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以标准化建设为引领,推动公务用车管理“两化融合”发展。省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要求“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应当推进公务用车标准化管理,健全完善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更新、使用和处置管理等标准体系。”开展“两化融合”试点,聚焦流程再造,坚持标准引领、问题导向和学用改结合。制定公务用车配备更新、标识化、处置、平台基本功能及平台数据管理规范等7项地方标准,打通管理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制度落地见效的“最后一公里”。召开省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视频会议,有序推进标准化建设。济宁市制定了《公务用车平台建设与管理规范》《公务用车配置网上办理规范》《公务用车运营服务规范》等地方标准。东营、德州等市完成了公务用车全生命周期管理标准体系建设。

以“三化”管理为主线,全面提升专业化水平。聚焦公务用车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走专业化道路。一是配备标准化。严格按照核定的编制、规定的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不得通过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车辆、长期租用社会车辆等方式,变相超编制配车。二是使用规范化。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明确各类车辆使用条件和范围,做到既按规定合理用车,又不造成车辆闲置浪费。创新监管方式,引入社会监督、技术监督等手段进行监管。三是管理精细化。结合“两化融合”试点工作情况,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坚持“互联网+公务用车”理念,促进信息技术与公务用车管理融合,实现管理平台化、平台信息化,管理信息精准到位、细化到点。

以平台建设为抓手,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按照中央平台建设要求,将纳入平台管理的车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通过规范公务用车调度使用、社会汽车租赁、使用监督和运维费用数据分析等,发挥平台服务功能。平台促进信息互联互通,形成公务用车管理“全省一张网”。青岛、烟台、济宁、东营、潍坊、德州等市将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和社会汽车租赁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实现监督透明化、管理精准化,降低运行成本,提升服务保障效能。

以强化监督为手段,提高车辆使用透明度。一是实行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山东省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全省统一喷涂图样,省、市、县(市区)、乡(镇)分级喷涂。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及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喷涂“公务”样式的标识和监督电话;行政执法用车喷涂“行政执法”样式的标识和监督电话;执法执勤用车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图案。二是给公务用车“安天眼”。山东省已纳入平台车辆5万多辆,均安装车载终端设备,车辆使用情况可在线查询,行驶轨迹可动态回放。三是严格车辆派遣管理。针对违规问题,采取针对性举措,严格执行回场站、单位等地点停放制度。用车单位对用车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进行登记和公示。四是强化监督问责。明确规定公务用车管理各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列明违规清单。山东省公务用车平台为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开通访问渠道,开放监督权限,编织一张监督网,形成监督合力,为杜绝违规问题提供科学高效手段。

坚持创新发展,健全公务交通多元化保障方式

根据改革后公务出行实际情况,创新公务出行交通保障方式,利用社会车辆,采取社会化、市场化保障等多种方式,提高保障效率。

定向化车辆保障。根据工作岗位、性质,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定向化保障车辆。除必须配备到部门的车辆外,其他车辆打破部门界限,实行集中管理,通过平台科学调度,保证了基层调研“下得去”、处理现场问题“到得快”。东营、济宁、泰安、日照等10个市通过建立市级公务用车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调度中心或委托市交运集团等方式,对保留车辆实行统一管理。

租赁社会汽车保障。2016年以来,省级通过公开方式选定社会汽车租赁企业,为集体公务活动、重要公务接待、大型会议等提供市场化公务出行保障。全省16个市均通过公开方式选定了社会汽车租赁企业。2019年,山东省出台《公务出行社会汽车租赁管理规范》,规范了公务出行社会汽车租赁管理工作。聊城市制定《市级机关公务出行社会汽车租赁管理规定》《社会汽车租赁企业管理规定》,对用车方和供车方进行双向规范,明确租车流程,提升公务出行效率。

多样化公共交通保障。一是优化、拓展市内公交线路。山东省级机关和济南市协调济南市公交公司开通了环绕省直“五大班子”和部分办公区驻地以及龙奥至济南政务中心的公交专线。全省16个市通过优化增设公交线路、设立公交政务专线等方式,保障改革后公务出行需求。二是市场化交通定制服务。临沂市协调市交运集团、公交集团等单位,开通了市行政服务中心至省委省政府客运直通车等公交专线,保障普通公务出行。东营、日照、聊城等市也开通了至济南等地公交政务专线。

探索基层公务出行保障方式。山东省各地针对基层公务出行保障难的实际,努力寻求有效对策。威海市为解决乡镇工作人员尤其是基层一线人员“包村走片”等出行要求,在反复论证和调研的基础上,采取实行包干交通补贴和发放交通补贴等方式,有效破解了保障难题。济宁市适度扩大公车出行保障范围,明确10大类业务的保障范围,适度增加公务出行地域范围,形成科学合理的公务出行“电子围栏”。

坚持厉行节约,积极推进“绿色环保”公务出行

结合新能源汽车应用推广要求,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和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山东省各地积极推广“绿色环保”公务出行。

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一是提高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山东省级党政机关坚持强化政策导向,发挥表率示范作用,带头使用国产自主品牌的新能源汽车。二是广泛宣传动员。山东省连续两年举办新能源公务用车推介会,以“助力新旧动能转换,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搭建公车主管部门、使用部门与汽车厂家对接交流平台。三是多部门联合推进。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与清洁能源公务用车和公交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省级机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印发《关于实施公务用车全省联动采购的通知》,扩大新能源汽车采购目录,实施公务用车联动采购,解决了部分市县反映的议价能力低、挑选余地小等问题。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将“省级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应当全部配备新能源汽车”作为硬性规定,为新能源汽车推广提供制度供给。

租赁使用新能源汽车。制定《公务出行社会汽车租赁管理规范》,明确提出“坚持节能环保、优先租赁新能源汽车”的租赁原则。青岛市级共建设充电终端5000多个,分时租赁新能源汽车300余辆。临沂罗庄区积极改革创新,探索公务出行保障新模式,通过“以租代购”方式租用174辆新能源汽车替代原有燃油车,年节约财政资金1000多万元、减少碳排放量1000余吨。

利用新能源助力自行车、电动车及公共自行车。济南市在龙奥大厦投入200多辆助力自行车,为机关工作人员短途公务提供方便、快捷、绿色的出行保障。潍坊市及青州、安丘等多个县已投入33000多辆公共自行车。淄博、枣庄等市也积极推广使用自行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

下一步,山东省将按照国家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目标,坚决落实过紧日子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严格公务用车管理。聚焦当前公务用车管理各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抓住国家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示范点建设契机,对标全国先进,在管理创新上下功夫,以提升公务用车管理整体保障能力为主线,以强化公务用车平台使用管理为抓手,充分发挥公务用车管理专项领域示范点引领作用,提升公务用车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公务用车管理更加规范、出行保障更加高效、监督更加公开透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进一步降低的目标。

(本文获“启程‘十四五’:提升公务出行保障水平和公务用车管理效能”征文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