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公共机构节能监管系统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鲁事管办发〔2022〕50号)

发布日期: 2022-09-27 17:36

各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数字变革、加快数字强省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省公共机构节能信息化建设,发挥公共机构在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山东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有关要求,省机关事务局决定开展2022-2023年度公共机构节能监管系统建设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与节约能源资源有机融合,通过建设公共机构节能监管系统,监测分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及碳排放特征及水平,精准测算挖掘节能降碳潜力,为优化系统运行、完善节能管理、实施节能改造落实“双控”目标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全面提升公共机构节能的信息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集中统一。加强统筹谋划,统一技术标准、统一建设开发、统一运行维护,打通各级平台和子系统之间的壁垒,推动公共机构节能集中统一管理

(二)坚持因地制宜。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宜新建则新建,宜修复则修复,宜升级则升级,采取针对性措施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

(三)坚持多方协同。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发挥专业机构作用,鼓励引入社会资本,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同步推进,形成协同配合、多方互动的工作格局。

三、试点地区

在各市、县(市、区)申报基础上,研究确定2022-2023年度公共机构节能监管系统建设工作试点地区为:济南市槐荫区、章丘区、钢城区,青岛市城阳区、即墨区,淄博市张店区,枣庄市市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东营市东营区、垦利区,烟台市、龙口市、招远市,潍坊市、诸城市,济宁市任城区、邹城市、汶上县,肥城市,威海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照市,兰陵县、平邑县,乐陵市、庆云县,聊城市、莘县,无棣县,菏泽市、牡丹区、曹县、巨野县、郓城县、鄄城县、东明县。

四、试点要求

(一)编制方案。各试点地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组织开展摸底调查,全面掌握本地区现有公共机构节能监管系统的建设开发、主要功能、运行维护、数据上传及应用等基本情况,摸清尚未建设节能监管系统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布局等情况。在此基础上,组织论证、编制本地区公共机构节能监管系统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做好试点工作的顶层设计。试点工作方案请于2022年11月15日前报省机关事务局备案。

(二)组织实施。各试点地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按照试点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市市、区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管平台子系统建设或修复工作。公共机构节能监管子系统要按照《公共机构能耗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GB/T 36674-2018)和现行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公共建筑节能监测系统技术标准》(DB37/T 5197-2021)等标准规范进行设计、施工,应具备实时监测、数据采集分析、能耗预警、能耗公示、节能诊断、能耗定额对标、能耗规划等功能。

(三)系统应用。各试点地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制定公共机构节能监管系统运行管理制度,配备专门人员定期巡检监测点位、平台运行环境、数据备份等情况,确保子系统数据稳定、准确、实时上传及时发现用能异常情况并通知相关单位整改,充分发挥实时监测、预警纠正、诊断分析、智能调控等作用积极推动市、县(市、区)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管平台与省级平台数据兼容对接。

(四)总结评估。各试点地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应及时向省机关事务局报告2023年底前对系统开发建设、数据分析应用、节能效果等情况进行总结评价,必要时可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估。省机关事务局将在试点地区自评基础上,总结提炼经验,做好全面推广,拓展试点工作实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试点地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主动对标先进地区,把公共机构节能监管系统建设作为机关事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谋划推进、定期研究部署、及时有效推动。要明确责任科(处)室,指派专人负责加强对技术支撑单位的指导监督,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资金保障各试点地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主动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大数据等职能部门沟通协调,积极申请专项经费,争取政策、技术等方面支持;要加强同教科文卫体系统主管部门沟通,努力扩大节能监管系统建设覆盖面;积极争取供电、供水、燃气等单位数据共享,降低设备资金投入、扩展能耗监测范围、提升数据准确性。

(三)加强协同推进。各试点地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将公共机构节能监管系统建设与节约型机关创建、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能耗定额管理等工作一体推进,提高工作效率。

(四)加强宣传培训。各试点地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公共机构参与节能监管系统建设试点工作积极性。要组织业务培训,提高建设单位节能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管好用好节能监管系统,切实发挥信息化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支撑作用。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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