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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管局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课题征集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9-06 17:58 来源: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广东省能源局、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办公厅(室):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决策,深入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探索建立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先进适用方案,按照《关于印发深入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管节能〔2021〕440号)有关要求,国管局面向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科研机构、行业组织、国有企业等开展2022-2023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课题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课题应当聚焦公共机构节能降碳手段应用,涵盖绿色建筑、电能替代、新能源应用等领域,主要研究方向包括:

  (一)多种节能降碳技术在不同气候条件和应用场景下的适用性情况分析;

  (二)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推广模式分析;

  (三)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运行监管模式探索;

  (四)公共机构参与碳排放权交易路径研究;

  (五)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实施路径和政策建议。

  二、评选程序

  (一)项目申报。各科研机构、行业组织、国有企业等单位可根据自身优势组建课题组,课题组通过将课题申报书与课题报告一并提交本地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进行申报。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可自行组建课题组,将相关材料提交国管局进行申报,每个部门申报课题数量不多于1个。报告为未公开发表或出版的原创作品,字数控制在10000字以内。

  (二)地区推荐。各地区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收集汇总本地区课题申报材料并组织初审,在推荐课题申报书加盖公章,于2023年2月28日前汇总报送国管局节能司。每个地区推荐课题数量不多于5个。

  (三)专家评审。国管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申报书与课题报告进行评审,重点考察课题成果的针对性、引领性,综合考虑选题方向和地区分布均衡性,评选出10项优秀课题。

  (四)公示发布。国管局节能司在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网对优秀课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国管局与各优秀课题申报单位签订课题委托合同,每项课题拨付1万元经费,编印《2022-2023年度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优秀课题集》,并向课题组颁发证书。

  三、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鼓励和引导有关单位组建课题组,突出创新驱动,坚持问题导向,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严格推荐程序,确保推荐课题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报告主题明确、内容充实。强化政策支持,对有实践价值和可行性的课题成果,适当予以资金奖励和专项节能资金倾斜,保障课题成果落地见效。

国管局    

2022年9月2日  

  (联系人及电话:张逸潇 010-83087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