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关于政策评估的有关要求,省机关事务局于2023年11月对《关于印发<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标准化信息化示范单位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事管发〔2023〕26号)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题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期工作情况
2023年6月,省机关事务局印发《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标准化信息化示范单位创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遴选10家市县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开展第一期“机关事务管理标准化、信息化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二、专题评估情况
此次专题评估采取座谈交流的方式举行,重点评估《办法》实施以来及第一期创建活动开展以来的主要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经过专题评估,发现各创建单位能严格按照《办法》要求,立足本地实际,创新工作方式,标准化信息化示范单位创建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通过评估发现各创建单位工作开展有力有效。第一期示范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各创建单位通过专题汇报、书面报告等方式,第一时间向所在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汇报,其中,东营市、潍坊市潍城区、肥城市、威海市环翠区、郯城县、博兴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作出批示,青岛市、东营市、烟台市、郯城县党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作出批示,为示范创建活动开展注入“强心剂”。
(二)通过评估发现各创建单位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各创建单位普遍成立了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建立了工作机制,制定了实施方案,统筹推进示范创建工作。组织机构方面,济南市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了沟通会商机制,东营市、郯城县等单位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成立了领导小组,推动工作更加高效有序开展。经费保障方面,各创建单位积极通过多种渠道争取经费支持,其中,肥城市、潍坊市潍城区主动对接社会资本,探索以市场化方式推动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宣贯培训方面,各创建单位积极召开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举办各类培训宣讲,为推进示范创建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其中,博兴县梳理印制机关事务应知应会知识,并采用“活页”形式,可根据工作进展动态调整,打稳打牢了工作基础。
(三)通过评估发现各创建单位创建工作成效初显。各创建单位对照示范创建指标体系,认真梳理自身优势和短板,充分吸收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推动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学习借鉴上,德州市等单位先后组织人员赴省内外先进地区学习考察,不断拓宽视野思路。专业合作上,济南市、德州市等单位积极与研究机构、高校、专业公司合作,依托专业力量,制定标准体系,建设信息化系统,初步形成了以创建单位为主导、多层次人才共同参与的局面。具体工作上,青岛市制定《青岛机关事务标准实施与监督检查规范》,将网格化管理手段应用到标准化管理领域;东营市聚焦贯标用标环节,积极谋划建设标准化实训基地,推动各项标准落实落地;威海市环翠区打造了国有资产公务仓,并制定出台相关标准,为公物仓高效运转提供制度保障。
通过评估仍然发现标准化信息化示范单位创建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个别单位工作进展较慢,存在责任不清、分工不明等情况,部分单位在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政策保障机制、管理机制上创新不足,部分单位政策、资金、人才等要素支撑不足。
三、意见建议
一是持续严格落实创建标准,加大工作调度督导力度,把工作做实做细,全力提升创建水平。二是对于创建过程中发现的创新实践、典型案例,及时进行总结固化,推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适时召开工作现场会推进会,扩大工作影响力和辐射范围,不断推动全省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