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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山东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2-20 10:50

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稳步推进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建设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国管局工作安排,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制定了《2023年山东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2月10日


2023年山东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

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全省各级公共机构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国管局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聚焦绿色低碳转型,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持续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有序推进绿色低碳引领行动,着力培育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全面推动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山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各级公共机构要深刻理解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绿色发展的丰富内涵,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的实践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将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为推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思想指引和动力源泉。

(二)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各级公共机构要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围绕绿色低碳发展主题,结合各自实际,坚持守正创新、问题导向、系统观念,全面加强能源、水、粮食等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有序实施绿色低碳引领行动,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协同推进降碳、节能、减污、扩绿,进一步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扎扎实实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三)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重点任务。各级公共机构要聚焦山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中心工作,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新一轮“四减四增”、促进绿色消费、循环经济、节粮减损等重点工作中的分工任务,在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上下功夫,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着力实施全面节约战略

(一)确保完成能源消费双控目标。坚持把能源节约贯穿于公共机构运行全过程、各环节,推动公共机构采取能耗监测、用能诊断、节能改造等有效措施实现降耗增效。强化重点用能领域、单位、部位节能管理,着重抓好数据中心能效提升。差异化分解下达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推行能耗定额管理,确保全省公共机构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63万吨标准煤以内,碳排放总量控制在1134万吨以内;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同比下降1.0%、人均综合能耗同比下降1.2%、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同比下降1.4%。

(二)深入开展节水护水行动。强化公共机构节水管理,全省公共机构用水总量控制在22859万立方米以内,人均用水量同比下降1.2%。持续推进节水型单位建设,全省70%以上的市级党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40%以上的县级党政机关以及沿黄地区80%以上的市级党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落实黄河保护法有关规定,推动公共机构开展节水技术改造、推广应用节水型器具。组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

(三)依法推进反食品浪费工作。认真贯彻《山东省反食品浪费规定》,全面落实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定期组织抽查评估,完成国管局调查测评任务,选树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食堂,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做法,高质量完成全国试点任务。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等反食品浪费活动,组织开展世界粮食日主题宣传活动,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良好氛围。推广应用机关食堂制止餐饮浪费信息监控平台。

三、持续开展示范创建活动

(一)深入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组织召开节约型机关创建现场推进会,修订节约型机关评价标准,定期开展“回头看”抽查评价,实施动态管理,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力争90%以上的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达到创建要求。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主题征文活动,总结展示阶段性工作进展成效,发挥好节约型机关创建示范功能。

(二)持续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开展2023-2024年度国家级、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现“县县有示范”目标。组织遴选公共机构绿色低碳示范单位,发挥典型引路作用。

(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印发全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实施方案,创建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带动地级城市公共机构全面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开展“垃圾分类课堂”进机关、进校园等活动,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开发推广废旧商品回收信息管理平台,提升废旧物资处置水平。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督导《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落实情况,举办世界地球日、六五环境日等减塑宣传活动。

(四)组织示范案例遴选。编辑印发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集,组织开展2023-2024年度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示范案例遴选活动,推广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先进技术和成熟适用解决方案。

四、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引领行动

(一)健全完善制度标准。印发《山东省公共机构开展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工作方案》,做好宣传解读工作,督导各市出台落实措施,抓好贯彻落实。加快构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标准体系,研究制定绿色机关食堂评价导则、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效果评价导则、公共机构节水量计算导则等标准。

(二)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推动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照明、电梯、供暖、制冷等系统设备节能降碳改造,加大可再生能源利用和热泵、高效储能技术应用力度,积极参与“整县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有序实施煤炭消费替代,完成节能改造100万平方米以上,建设太阳能热水项目100个以上、太阳能光伏项目100个以上、热泵项目100个以上,煤炭消费占比控制在4.5%以内。

(三)推进节能信息化建设。总结评价第二批公共机构节能监管系统建设试点工作,着力推动第三批试点工作,优化升级省直公共机构节能监管平台,争取电力、供水等单位数据共享,拓展节能监测范围,积极打造公共机构节能监管“全省一张网”。

五、不断夯实绿色低碳发展基础

(一)培育绿色低碳文化。发挥“山东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网”作用,加大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日常宣传力度,组织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系列活动,举办公共机构节能业务培训,编印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读本,普及节约能源资源知识,弘扬厉行节约文化,培育绿色消费理念,引导干部职工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推动公共机构举办的会议、演出、论坛、赛事、展览等大型活动实施碳中和。

(二)强化监督考核。积极稳妥做好省对各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中公共机构节能部分的考核评价,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列入省委年度督查考核计划,组织开展“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中期考核评估,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做好能耗统计。扎实开展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发挥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信息系统作用,高效完成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统计、会审、分析、通报等工作。落实国管局《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四)发挥专业力量作用。贯彻落实《关于鼓励和支持公共机构采用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的意见》,大力推行能源费用托管服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发挥市场机制在节能降碳中的助推作用。会同有关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课题研究,组织编写公共机构节能教材,推进学科建设,为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智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