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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省委依法治省办支持指导下,省机关事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我省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机关事务法治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机关事务法治建设的统领作用持续强化。始终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主题教育紧密结合,努力做到领导先学一步、切实融会贯通。广泛采取基层党支部理论学习、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借助“学习强国”“灯塔—山东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实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全员覆盖、融入日常、形成常态。全局广大干部职工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全流程、各领域,坚持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集中统一管理方向,坚持法治化与标准化、信息化协同推进,着力提升保障和服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二、机关事务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不断加强。一是顶层设计不断强化。扎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实施、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等责任,成立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了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紧紧围绕法治山东建设的决策部署,年初制定出台了《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全面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细化了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将法治建设列入《局2023年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二是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题听取机关事务法治建设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年内主持研究法治建设工作3次,协调、督办重要环节和重点任务,担任立法工作小组组长,开展立法调研、推进立法工作。同时,班子成员和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法治建设相关情况全部纳入年终述职内容。三是法治建设评估有序开展。以《山东省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贯彻实施情况中期评估为契机,开展了机关事务法治建设专项调研,摸清各市机关事务规章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按要求按时向省委、省政府和国管局报告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门户网站公开,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取得实效。
三、机关事务法规制度标准体系日益完善。一是着力推动机关事务管理立法。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政府2023年度立法计划,学习山西、四川等省市先进做法,在聊城、德州、济宁开展了3市9县立法专题调研,全面掌握情况,形成《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草案稿。同时,书面征求各处室单位和各市机关事务部门意见建议。二是着力完善机关事务专项管理制度。立足于机关事务工作实际,聚焦资产配置处置、资产运行耗费、依托资产的服务等内容,起草省级机关集中统管车辆管理办法、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管理办法、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分领域逐步强化机关事务工作的法制依据和保障。三是着力细化机关事务各项具体标准。注重制度与标准的协同,积极申报并牵头起草国家行业标准1项、起草省级地方标准2项、起草出台内部工作标准4项,进一步发挥标准对法规制度的补充作用。
四、管理和服务保障职责依法依规落实。一是公共机构节能执法扎实推进。出台执法检查工作指引和裁量权基准,制定2023年度公共机构节能“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计划,贯彻落实差异化监管措施,采取不同的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完善“两库一清单”,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实施抽查,公示检查结果,强化结果运用。目前已录入行政执法检查信息22条,完成率为100%。二是重大行政决策规定有效落实。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履行局“三重一大”程序规定,编制局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三是优化业务工作流程,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新建人事、老干部、全省周转住房管理等应用,优化升级房、车等主干业务应用,集成打造“山东事管家”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后勤服务线上办、掌上办。
五、机关事务风险隐患有效防控。加强源头管控,筑牢“防火墙”,切实将机关事务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上运行。一是强化机关内控机制。印发局采购暂行办法和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事项清单、内容清单、流程清单等“3张清单”,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二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制定年度局内部法律顾问活动计划,充分发挥其在法律风险防范中的专业化作用。年内,局内部法律顾问小组共开展活动5次,全局共办理民事诉讼案件1件,审核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资产处置意见等230件,实现重大决策、制度文件等审查全覆盖。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6件,全部做到了件件有人管、事事依法办。三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复议诉讼应对工作,落实涉诉处室、单位主体责任,强化政策法规处统筹责任,发挥法律顾问咨询辅助作用,积极执行生效裁判文书。年内,无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实现胜诉。
六、机关事务法治宣传教育取得新成效。根据国家和省普法规划,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大机关事务法治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环境。一是抓好法治宣传阵地。编印《机关事务管理常用法规制度标准汇编(2023年版)》,开设“事管普法”专栏,宣传机关事务法治建设推进情况和机关事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二是抓好法治教育培训。严格落实局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会议前开展法治学习,发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的示范引领作用。年内,组织开展机关事务法治化、标准化和宣传工作培训班,举办法治专题讲座2次,共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专题学法2次,重点学习法律法规20余部。利用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有关法规规章实施纪念日等重要节点,组织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开展系列普法活动,实现法治宣传普及率和法律体检合格率达到100%。三是抓好法治理论研究。有统筹、有侧重、有针对性地深化机关事务法治建设研究,年内,《机关运行保障管理立法难点与破解策略》《<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立法框架、主要内容和制度设计》分别获全国机关事务管理研究会研究成果特别奖、二等奖。
一年来,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机关事务管理立法的进程还不够理想,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法规制度还不健全,机关事务法治宣传教育还不够有效等。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紧密联系实际重点做好三项工作:一是不断完善机关事务法规制度标准体系,特别是加快《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地方立法进程,不断修改完善,争取早日提请审议;二是持续把好合法性审查关口,及时防范化解机关事务法治风险隐患;三是创新机关事务法治宣传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