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机关事务局、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建设工程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自2026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继《关于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后,两部门联合加强和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建设工程管理的又一重要制度成果。
《办法》坚持“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分离的原则,明确了项目代建制管理的适用范围、委托代建模式、代建单位条件与选择、代建项目各方职责、代建项目组织实施、资金管理以及监督管理等相关内容,系统构建了权责清晰、分工明确、协同推进、全程监督的工程项目代建制管理体系。
《办法》的出台,有助于进一步深化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建设工程集中统一管理,提升项目管理专业化水平,提高政府投资效益,有效预防工程项目“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
下一步,省机关事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办法》的宣传贯彻和落地实施工作,加快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切实将制度建设成效转化为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