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7-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编制了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及收费、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政府信息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组成。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我局在省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办法》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行政效能,推动政务公开化、透明化、公正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领导。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先后研究出台了《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和《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责任,各处室、单位具体负责本处室、单位职责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本处室、单位相关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形成了统一协调、分级负责的工作联动机制,有效保障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内容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我局共公开政府信息40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3条;业务工作类信息35条;财务预决算信息1条。同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国办发〔2013〕73号文件确定的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分工落实安排和要求》,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前形成但未移交国家档案馆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和公布。

(二)公开平台

1、网站公开。以“中国•山东”政府门户网站和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渠道。今年,按省政府办公厅的要求,完成了新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的数据转接工作,同时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充实栏目内容。

2、主办杂志。利用局主办的《山东机关事务》发布机关事务系统重要法规、政策,全省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工作动态等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及收费、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事项,没有发生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我局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事项。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了完善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研究出台了《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试行)》,按照“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严格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明确了责任处室和责任人,规定了审查程序和方式,加强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政府信息的安全发布,全年未发生信息泄密事故。

七、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3年,我局积极推进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各事业单位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明确了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部门和负责人,按照局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依托山东政府集中采购网,通过不断丰富网站内容,加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成为社会公众了解、参与省级政府采购活动的主渠道,日均访问量超过万余人次。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范围有待于进一步拓宽;二是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待完善;三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2014年我局将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力争该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二是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丰富信息公开渠道;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效率。

山东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4年2月14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