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
3日,省直机关第一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荣获“全省爱国卫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4日,局长张忠明分别到综合管理处、公共机构节能处、房地产管理处、离退休干部处调研指导。
4日,局长张忠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省直汉峪住宅区省直人防专业队工程选址问题。副局长王守波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5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忠明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部署有关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9日,局长张忠明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省直汉峪住宅区住房分配工作方案。副局长王守波、驻局纪检组组长刘国强和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16日,省级机关汉峪住宅区出售房排序会议在济南东郊饭店会议厅召开。副局长王守波、纪检组组长刘国强出席会议。
18日,免去翟兴山同志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管理处处长职务,批准退休;免去关福印同志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调研员职务,批准退休。
20日至2月5日,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开展省级机关汉峪住宅区出售房选房工作。局长张忠明亲自到场指导,驻局纪检组全程监督,1814名购房人员参加了选房。
22日,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听取局属单位2012年工作情况汇报。
25日,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听取机关处室2012年工作情况汇报。
25日,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召开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审会,省财政厅、省政府节能办有关负责同志及专家参加评审会。
31日至2月1日,局领导走访慰问局住济遗属和退职干部。
二月
4日,召开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2012年度总结表彰大会。
20日,免去贺业洋同志省级机关文教大院生活服务处副处长职务,批准退休。
21日,省编委同意为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增加副局长职数1名,增设政策法规处,主要职责是负责拟定省级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拟定省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动全省机关后勤服务改革工作。增加处长职数1名、副处长职数1名。调整后,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数增至4名,处级领导职数增至22名。
三月
8日,分管省领导到省机关事务局视察调研,局长张忠明汇报了工作情况。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处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汇报会。下午,分管省领导视察了省直汉峪工程建设情况。
11日,选派省直机关第一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张景峰和政府采购中心主任科员田延广,到德州市武城县郝王庄镇吕王庄社区担任“第一书记”,开展帮包扶贫工作。
11日至15日,局长张忠明、副局长王守波一行赴浙江、湖南两省考察、调研办公用房及住宅建设有关工作。
20日,印发《2013年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事管发〔2013〕18号)。
21日,国管局调研组赵峰涛司长一行来山东调研,局长张忠明、副局长马光秀参加座谈会。
26日至27日,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在东营市召开,巡视员刘玉起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市机关事务局分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副局长或节能办分管主任、节能科(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28日,分管省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省直汉峪住宅区建设有关问题。局长张忠明、副局长王守波,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济南市政府负责人参加会议。
28日,局长张忠明会见江苏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费伟康一行,并进行了座谈交流。副局长王守波、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座谈。
3月,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开展“改革发展、干事创业、有为有位”主题实践活动。
四月
2日,印发《山东省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2013年度重点工作》,对2013全省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2日,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干部职工到省监狱省直机关廉政教育基地进行警示教育。
3日,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财务管理促进勤俭节约的实施意见》(事管发[2013]24号)。
4日,启动山东省人民政府综合办公楼节能改造工程。工程于6月25日完工。改造后,预计每平方米建筑能耗下降31.38%,全年可节能309.23吨标准煤。
9日,分管省领导主持召开工作汇报会,听取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局领导张忠明、刘玉起、马光秀、王守波、刘国强参加会议。
12日,省委副书记、省长郭树清主持召开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局长张忠明、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12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忠明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省政府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22日,任命:李新宇同志为省直机关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李常华同志为省直机关住房委员会办公室副调研员。
任命:姜洪铎同志为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调研员;王涛同志为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调研员;翟军同志为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刘本科同志为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包立新同志为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李凤年同志为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副调研员;董军同志为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副调研员;李建同志为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副调研员;刘晓英同志为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副调研员。
24日,局长张忠明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房地产处、房产中心和房委办职责定位问题。局领导马光秀、王守波、刘国强和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28日,分管省领导主持召开情况调度会,听取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局领导张忠明、刘玉起、马光秀、刘国强和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五月
3日,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总结2012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13年工作任务。副局长马光秀主持会议,全局科以上党员干部、机关全体人员约220人参加会议。局长张忠明讲话,副局长王守波传达国务院和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驻局纪检组组长刘国强代表党组作工作报告。
3日,印发《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把全局反腐倡廉重点工作45个方面的任务分解到有关单位和处室,明确了目标责任。
6日,与省财政厅、省监察厅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全面兑现职工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挂账工作的通知》(鲁财综字〔2013〕40号)。省直机关兑现职工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挂账工作正式启动。
8日至9日,全省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数据会审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各市负责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人员参加。
9日,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数据中心竣工验收并启用。
14日,组织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党员干部80余人到山东剧院观看由省纪委、宣传部、文化厅联合组织的反腐倡廉现代吕剧《断桥惊魂》。
16日,局长张忠明到鲁信集团商谈东郊饭店、文教大院开发改造有关遗留问题处理,副局长马光秀、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谈。
18日,因局机关办公楼维修改造,局机关临时迁至省府前街3号房产中心办公楼办公。
21日,党组书记、局长张忠明和房委办、政府采购中心新提任处级干部集体谈话。驻局纪检组组长刘国强参加谈话。
23日,分管省领导主持召开情况汇报会,听取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局领导班子成员、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28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评审处朱军一行3人到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调研。
31日,省委批准,宋培杰、张明辉同志任山东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
5月至7月,在全局组织开展“我的身边有一缕清风吹过—改进作风见闻”征文活动。
六月
6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省直房改超规定面积标准住房问题的处理意见》(鲁政办字〔2013〕80号)。
8日,转发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的通知》(事管发〔2013〕43号);印发《山东省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事管发〔2013〕44号)。
14日,分管省领导主持召开情况汇报会,听取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局长张忠明,副局长马光秀、王守波和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16日,山东省省直机关住房委会办公室、山东省省直机关住宅发展中心合并组建山东省省直机关职工住房管理中心,为处级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财政拨款。
18日,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节约粮食反食品浪费”报告会在济南南郊宾馆俱乐部礼堂举行,报告会由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省粮食局、省节能办主办。分管省领导出席并讲话,局长张忠明主持报告会,国家粮食经济研究中心原主任丁声俊研究员作专题报告,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志愿者形象大使宣读“节约粮食反食品浪费”倡议书。局领导班子成员、省直和济南市直公共机构共500余人参加报告会。
21日,宋培杰任山东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张明辉任山东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王彪任山东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巡视员。
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2012年度各市及省有关部门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的通报》(鲁政字〔2013〕119号)。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圆满完成同省政府签订的2012年度节能目标责任书中的各项任务,省政府给予通报表扬。
27日,分管省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了省直汉峪住宅区办证和配套费减免,以及阳光舜城省直住宅区办理房产证等问题。局领导张忠明、王守波、宋培杰、王彪,省直有关部门和济南市负责人参加会议。
27日,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调度会议在莱芜召开。会议听取了17市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部署了全省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统计汇总工作;通报了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情况,并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副局长马光秀主持会议并讲话。
27日,李传谦同志任山东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中共山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山东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纪检组组长(试用期一年)。
30日,组织局机关正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全省党员领导干部德廉测试。
七月
1日,驻局纪检组组长刘国强退休。
4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中央、省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研究部署。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处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9日,局长张忠明主持召开阳光舜城省直住宅区发证协调小组第一次会议。副局长宋培杰,省财政厅、济南市房管局、三联集团有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10日,会同省纪委、省财政厅联合召开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13〕80号文件培训会议。副局长宋培杰到会,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房改负责人近600人参加。
12日,分管省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东郊饭店土地、文教大院开发改造遗留问题。局长张忠明,副局长马光秀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15日,免去温知宇同志济南东岳宾馆经理职务,批准退休。
16日,副局长王守波到济钢指导防空防灾演练。
17日,局长张忠明主持召开离退休干部座谈会,通报局工作情况,征求老干部的意见建议。副局长马光秀和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19日,李传谦任山东省监察厅驻山东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监察专员(试用期一年)。
22日,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省委第七督导组组长王文升出席会议,局领导班子成员及近几年退休的局领导,机关全体党员和局属单位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山东省省直机关第二物业管理中心党支部获得2011—2012年度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八月
2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忠明主持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督导组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安排下步主要工作任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处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2日,省委常委、秘书长雷建国,分管省领导在山东大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全省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局长张忠明、副局长宋培杰参加会议。
2日,局长张忠明与文化厅有关负责人举行座谈会,商谈省文化艺术之家认购事宜。副局长宋培杰参加会议。
7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的通知》(鲁办发〔2013〕16号)印发,全省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正式启动。
8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伟主持召开会议,听取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处理省直房改遗留问题有关工作情况汇报。省委常委、秘书长雷建国,分管省领导,省政府秘书长蒿峰出席会议,局长张忠明、副局长宋培杰参加会议。
9日、13日、14日,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举办为期三天的理论学习班。省委第七督导组组长王文升参加发言交流活动并讲话。
15日至30日,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8个考核组,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17市2011-2012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和《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考核。
分管省领导在《关于2011-2012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情况的报告》上做出批示:“在全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系统同志们的共同努力下,2011-2012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下一步,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要结合《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实施意见》的出台,会同省财政厅、住建厅等部门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山东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为圆满完成山东“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做出贡献。”
27日至9月24日,局长张忠明、副局长王守波、宋培杰分别带队到省委办公厅、省司法厅、省安监局等10家省直部门、单位进行《盘活省直房产资源,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专题调研。
九月
2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忠明主持召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领导、省委领导最近一个时期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对查摆问题与开展批评环节工作作出部署,并就当前全局的重点工作作出安排。局领导班子成员、全局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3日,分管省领导主持召开协调会,专题研究省直公有住房售后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问题。局长张忠明、副局长宋培杰,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和济南市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10至12日,按照省委开展党员干部联系困难家庭工作部署,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58名处级党员干部,由局领导带队分三批赴德州市武城县郝王庄镇大吕王庄村、小吕王庄村等两个“第一书记”帮包村,通过“多帮一”的方式,与两个帮包村17户困难家庭结成帮扶对子,开展了联系困难家庭工作。
11日、12日,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业务培训班在济南举办。各市能耗统计员、负责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人员,省直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单位有关人员共50余人参加培训。
13日,省委常委、秘书长雷建国,分管省领导召开会议,研究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情况。局长张忠明,副局长宋培杰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16日,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向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报送《关于省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事管发〔2013〕68号),对省级机关违规使用的办公用房提出整改处置建议。
18日,分管省领导听取鲁勤公司设立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局长张忠明、副局长马光秀参加汇报。
22日,省委常委、秘书长雷建国,分管省领导召集相关部门单位,研究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推进情况。局长张忠明、副局长宋培杰参加会议。
23日,免去张金海省直机关第一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党支部书记职务,批准退休;免去王荣建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职工培训中心(省直机关第二物业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批准退休。
24日至27日,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省直机关第十二届运动会。共计59名干部职工参加了男女青年、中年、老年六个组别78个小项目的比赛。
26日至10月20日,开展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专项清理工作。
29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忠明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指导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所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处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9月至12月,省直机关第二物业管理中心承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分配的31个工种、320名考生的省直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考核任务。经过精心部署,周密组织,于11月底完成技能考核,12月7日结束了理论考试。局长张忠明等局领导深入考点,监督检查考核工作,严防违纪舞弊事件的发生。
十月
10日,局长张忠明到处理省直房改遗留问题工作现场进行调研指导。副局长宋培杰,有关处室负责人陪同调研。
12日,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开展庸懒散专项治理工作。
12日,省公务员局批准省直机关职工住房管理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14日,分管省领导主持召开会议,调度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局长张忠明、副局长宋培杰,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17日,免去徐毓明省直机关住房委员会办公室调研员职务,批准退休。
18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伟,分管省领导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无房职工补偿问题。局长张忠明、副局长宋培杰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18日,省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到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反馈意见,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21日至26日,中办、国办督察组对我省党政机关贯彻落实中办[2013]17号文件情况进行督查。
23日至25日,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政府节能办对省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
十一月
2日、3日,华东六省一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第22次联席会议暨华东、中南地区机关事务工作座谈会在福州召开。局长张忠明带队,副巡视员王彪、政策法规处、协会秘书处参加。
4日,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省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第七督导组组长王文升作点评。
8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伟,分管省领导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处理省直房改遗留问题工作。局长张忠明、副局长宋培杰,有关省直部门和济南市负责人参加会议。
12日,分管省领导视察省直汉峪住宅区建设。局长张忠明,副局长马光秀、宋培杰陪同视察。
12日,成立局治理“慵懒散”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局长张忠明任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王守波、驻局纪检组组长李传谦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机关党委负责,成员由人事处、办公室、纪检组监察室组成。
12至13日,全国机关后勤宣传及通联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局副巡视员王彪带队参加。在刊物集中展示中,改版后的《山东机关事务》获得好评。
14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公务员局联合印发《关于评选表彰全省机关事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鲁人社字〔2013〕580号),对2011-2013年全省机关事务系统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选表彰。
18日,周立新同志任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不再担任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19日,与省财政厅、省住建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省直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事管发〔2013〕87号)。
20日,按照省委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召开会议,通报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传达学习王军民副书记在全省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单位主要负责人会议上的讲话和省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知精神,部署全局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下一阶段的教育实践活动。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党员和局属单位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会议。
21日,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举办“改革发展、干事创业、有为有位、争创一流”主题演讲比赛,积极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25日,彭松林同志不再兼任省级机关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26日,根据省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有关要求,进一步巩固全省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印发《关于开展“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事管发〔2013〕90号),对开展全省“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十二月
4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孙伟主持召开会议,部署起草《山东省贯彻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任务分工。省委常委、秘书长雷建国,分管省领导出席会议,局长张忠明和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12日,免去李常松同志省级机关汽车队党支部书记职务,批准退休。
15日,全国机关事务工作协会四届三次理事会暨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局副巡视员王彪参加会议。
1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落实中办发〔2013〕17号文件,开展多占办公用房、滥建楼堂馆所专项整治的通知》(省委白头2013-3)印发,全面展开全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专项整治工作。
20日,山东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印发《关于命名表彰2013年度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的决定》,政府采购中心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21日、22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司司长何长江率检查组一行6人,对我省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情况进行评价验收。分管省领导会见了检查组一行。局长张忠明、副局长王守波分别陪同检查组进行了实地验收。
27日,省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培训会在济南召开,省直各单位负责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的工作人员110余人参加培训。
30日,省直机关郎茂山人防工程南口改造工程竣工。
印发《关于加强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登记工作的通知》(事管发〔2013〕97号),明确要求对省直办公用房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权属登记,进一步明确省直办公用房所有权及相应土地使用权登记或变更登记,由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房产中心统一申办。
省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省环境保护厅授予文教大院生活服务处为省级绿色社区。
2013年,政府采购中心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全年完成采购规模52.03亿元,节约资金7.36亿元,节支率为14.15%,继续保持无有效投诉的良好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