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7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2-14 00:00 来源: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法制办等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我局高度重视法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依法行政部署要求,不断加强机关事务法治建设,努力提升机关事务法治工作能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一是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等3张清单基础上,进一步梳理完善,规范了权力运行,实行了清单动态调整。在全省机关事务系统部署开展了中介服务项目和证明材料清理规范工作,共梳理中介服务项目6项,全部予以保留,其中规定类中介服务项目1项,委托类中介服务项目5项;梳理证明材料43项,其中取消3项,保留32项,暂保留8项,拟在实现政务资源信息共享后予以取消;经清理规范,年均为企业等服务对象节约费用30000元、节省时间30天。对照政务服务事项,认真梳理研究“零跑腿”和“只跑一次”事项清单,进一步简化了办理流程和环节,确定将“省级人防工程设施拆除报废审批”事项,作为群众和企业办事“只跑一次”事项,其他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两次”。按照“上报—审核反馈—再上报—再审核反馈”的工作模式,将仅保留的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年检事项予以取消,最大限度释放各类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系统总结“放管服”改革工作,形成工作动态7篇,专题信息2篇,其中撰写的《以“少、高、优”目标为统领  推动机关事务“放管服”改革落地见效》,在《中国机关后勤》第9期刊载。

    二是不断完善我局职能定位。深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有序推进局属单位的事改企、企业统一监管工作,组织实施东郊饭店、山东宾馆、汽车服务中心3个事业单位改制,协调落实局属14个单位统一监管工作。目前,东郊饭店、山东宾馆等2个具有事业和企业双重法人资格的单位已完成拟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材料的网上审核,汽车服务中心已完成资产清查、改企专项审计、资产评估以及资产划转工作,3个单位正在积极推进人员安置及社会保险接续有关工作。按照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要求,协调落实局属14个单位统一监管实施方案,目前,9个单位已完成尽职调查工作,其中4个单位完成产权变更。

    三是深入推进“互联网+机关事务”。顺应机关事务工作发展要求,努力推进“互联网+机关事务”深度融合。一方面,做好局服务大厅日常管理协调和运行保障,2017年,局服务大厅共受理业务5448件,接待人员11967人次,进一步发挥了便民提效的作用。另一方面,依托浪潮集团,打造完成全省机关事务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了协同办公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机关综合服务管理、财务核算管理等业务管理全覆盖。同时,提供网上虚拟大厅服务,简化了业务办理流程,将线下业务与线上处理相结合,实现了办事预约、智能排队、服务评价、服务展示、服务报警等功能,提高了管理、保障和服务水平。

    二、不断完善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

    一是积极做好两部党内法规的起草工作。2017年12月5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12月12日,刘家义书记立即作出批示,要求省机关事务局“抓紧办理”。12月19日,国管局印发了贯彻实施“两个办法”的通知,提出了具体要求。对此,我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议,认真学习“两个办法”和国管局通知精神,明确由分管局领导牵头,有关业务处室抽调人员组成起草小组,用1个月左右时间完成了起草工作,形成了我省“两个办法”初稿。

    二是完成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完成了我局牵头起草的省政府文件的清理工作。2017年5月、8月,分批次对1978年以来我局牵头起草的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进行了逐件清理,共计18件,及时上报清理意见。完善清理长效机制,完成了我局牵头起草的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规范工作。制定了《关于印发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鲁事管办发﹝2017﹞41号),并结合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等工作,对我局牵头起草的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梳理,其中省政府规章2部,全部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17件,废止3件,继续有效14件。

    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坚持“有件必审”,对2017年制定的《关于印发<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评估论证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山东省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行政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发布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驻山东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等5件规范性文件,从制定主体、程序、内容、形式等方面,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全面落实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三统一”制度,我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登记率、报备率、公布率均达到100%。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健全完善推进重大决策落实制度。研究制定了《局关于推进重要决策事项执行落实的规定(试行)》(鲁事管办发﹝2017﹞57号),明确了重要决策事项内容,规范了执行落实管理程序,强化了重要决策事项执行落实考核管理,进一步推进了我局重要决策事项的执行落实,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二是健全完善局法律顾问制度。出台了《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鲁事管办发﹝2017﹞96号),进一步规范了局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了其在服务决策、涉法案件处理、合同审查等法律事务方面的作用,取得了良好效果。2017年度,局法律顾问共承办行政应诉案件1件,审修合同等文件31件。三是积极发挥调查研究对决策的指导作用。进一步推进全局调查研究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年初印发通知,确定了年度调研课题,年中组织召开了全局调查研究工作推进会,2017年度共形成调研报告28篇,并择优向省政府研究室、国管局推荐上报调研报告,其中,《提高政治站位 推进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获全国三等奖,为促进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完成《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评估调研工作。按照要求,组织了我省《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评估调研,认真开展自查,及时上报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国管局、国务院法制办到我省进行实地调研,对有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一是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研究制定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鲁事管办发﹝2017﹞11号),健全完善了局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行政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认真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及时公开检查结果。二是建立健全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17年,在局网站开辟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强化执法信息公开,出台了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从明确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程序、提升监管效能等方面,不断规范和理顺行政执法体制。三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对省直168个人防工程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排查隐患,建立台账,督促整改,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四是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事项网上办理。编制了《局行政处罚权力事项网络运行流程及相关信息表》,为我局行政处罚事项在省级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奠定了基础。积极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全年共办理审批事项9件。
    五、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

    结合机关事务改革创新发展,深入研究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及时跟进有效措施,以创新的观念、发展的思路、科学的精神不断充实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制定出台了《局年度目标管理办法》《局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局主要工作权力和责任清单》等各项管理制度,将机关事务工作的各项任务进行分解,明确责任,细化考核标准,强化权力制约,推进机关内部管理规范化。同时,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力度,2017年开通了政务微信和政务微博,制定了《局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和《局政务微博微信管理办法》,共发布政务微信37条、政务微博160余条,主动接受外部监督。

    六、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为提前化解矛盾纠纷,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化解争议,要求执法人员积极向当事人讲解机关事务法律法规,提高执法对象的法治意识和观念,有效防止矛盾激化,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我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领导、法制工作人员均取得了省法制部门颁发的行政复议应诉人员资格证,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复议应诉相关工作。2017年度,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案件,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诉讼案件1件,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目前正在二审审理过程中。

    七、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强调依法行政“关键少数”,把法律法

规学习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认真做好新颁布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对新颁布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在局门户网站进行了专题普法宣传。积极培育法治素养,组织局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机关事务法规规章专业知识考试,编印了《机关事务管理常用法规制度汇编(2017年版)》,全面收集最新出台的机关事务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供广大干部学习。通过学习,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机关事务管理的能力不断增强。

    八、强化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其作为推动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抓手,年初纳入重点任务目标,明确职责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专题学习研究法治政府建设议题,先后对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草案起草、法治政府建设、法律顾问制度等重大法治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通过持续推进,使全系统进一步提升了对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切实增强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机关事务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为核心,进一步加大机关事务法治建设的力度,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机关事务法规制度体系。深化调查研究,起草出台《山东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两部党内法规;加强统筹规划,系统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适时出台一批机关事务标准;研究制定《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二是进一步推进依法管理保障服务。依法规范管理保留的政务服务事项,积极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相关事项网上办理。依法加强对各市县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推动全省机关事务工作的全面发展。充分发挥政策法规处和局法律顾问在我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定制度标准、开展法律咨询、合同审核、代理诉讼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三是进一步加强机关事务法治宣传和培训工作。持续加大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的学习力度,重点加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机关事务领域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适时邀请局法律顾问进行法治培训,引导广大机关事务工作人员在开展工作全过程坚持于法有据,自觉做到推进工作用法、解决问题找法、化解矛盾靠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