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规定,2019年5月1日至4日放假调休,4月28日(星期日)、5月5日(星期日)上班。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省安委会关于做好节日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局领导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节假日值班工作规定。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节假日期间值班工作的通知要求,提前部署安排好值班工作,确保放假期间信息联络畅通、紧急事项及时处理、政务值班各项工作正常运转。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全天在岗带班,及时掌握和处理有关情况,确保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禁擅离职守,严禁非正式入员顶岗值班。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必须由专业人员值守。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领导干部外出,需提前3天请假。请假外出期间,必须保持通讯联络畅通,确保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能够及时联系,快速有效指挥和处置。值班人员要掌握主要负责同志和带班领导活动安排及联系方式。
二、高度重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近期,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现场考核巡查组将对我省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同时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吸取济南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4.15”事故教训,立即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并结合第11个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强化对加油站、建筑工地、配电室和其他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和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及时报告重要紧急信息。各单位要进一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要强化舆情监测和分析,注意了解预警性、苗头性信息。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严格按有关规定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对迟报、瞒报和漏报的,要严肃追究责任。除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外,每日(5月1日至4日)17时前,各单位将当日综合情况报局值班室。
局属各单位务必于4月28日17:00前将节假日期间值班安排情况报局办公室。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