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通知要求,菏泽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及时部署,联合相关部门研究出台《菏泽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抓紧督导落实,按照时间节点,圆满完成了2020年度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
一、认真研究,出台《菏泽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2020年8月28日,全省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会议结束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磊作出重要批示意见,要求按照省里统一部署,认真抓好方案制定,把我市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抓早抓实。结合我市实际,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与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出台了《菏泽市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制定了《菏泽市节约型机关评价标准》。《实施方案》围绕节约型机关主要目标、创建范围、创建内容、创建步骤、保障措施六项内容对市直各部门、单位提出了总体要求。
二、借助平台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
为加快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与市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办公室协商,将节约型机关创建纳入文明单位考核体系,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菏泽市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凡未按《实施方案》时间节点完成年度节约型机关创建的单位,不得参加当年度精神文明单位申报;已经是文明单位的,不得参与当年度文明单位复查。这一措施,有力调动了各创建单位的积极性,11月10日前2020年度创建单位全部提交了创建方案和自评表。
三、加强督导,促进创建工作进程
为了能够按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任务,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采取电话沟通、深入单位解答等方式进行业务指导,对创建单位提出的问题,按照《菏泽市节约型机关评价标准》进行一一解答,确保《实施方案》各项创建目标真做真改,落到实处,切实保障了2020年度全市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四、组织验收,巩固创建成果
按照《实施方案》时间节点要求,根据《菏泽市节约型机关评价标准》,11月中旬,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对2020年度市直创建单位逐一进行了核查。通过核查,26家创建单位达到了“节约型机关”标准,占市直机关总数的41%。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联合对通过验收的单位颁发荣誉奖牌,为三年完成市直机关创建目标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
五、持续推进,逐步实现市直节约型机关创建全覆盖,
节约型机关创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在今后的工作中,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将认真总结2020年度创建经验,根据《实施方案》和《关于推进菏泽市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的通知》确定的目标,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持续推进2021和2022年度市直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努力实现市直节约型机关创建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