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局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夯实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落实,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将我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组 长:杨国强 省政府副秘书长,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马光秀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王守波 党组成员、副局长
宋培杰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明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伟政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吕丕东 办公室主任
苏长磊 政策法规处处长
伍 星 财务资产处处长
宋元新 房地产管理处处长
彭松林 公车管理处处长
王有升 综合管理处处长
张仁强 建设工程管理处处长
张 彬 省直机关国有资产数据应用中心主任
黄志勇 省直机关职工住房管理中心主任
牟丽娟 省直机关房产服务中心主任
李玉焕 省直机关职工生活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马吉寿 省级机关文教大院生活服务处处长
李普生 省直机关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马光秀同志负责;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吕丕东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
(一)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研究制定全局安全生产工作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各项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
2、研究部署全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听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报告。
3、制定并决定启用局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4、研究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方案。
5、完成省安委会交办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二)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
1、组长全面负责局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全局性安全生产工作重大问题,对重大安全问题及重大事故隐患作出整改决定;组织、指挥重大突发事件或抢险救灾的应急处置工作。
2、分管局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组长组织协调全局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安全检查、责任落实与追究;指导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指挥、组织局属单位及行业管辖范围内重特大事故抢险救灾工作;定期向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工作。
3、各副组长要经常研究分管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指挥、组织分管单位重特大事故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4、安全生产小组成员全面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管理职能的单位要对本领域、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实施意见,组织好检查落实,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分管副组长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抓好单位安全生产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制定并完善本单位应急处置预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三)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承担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落实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各项决定和工作部署。
2、协调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3、监督检查局属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4、参与监督、指导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
5、组织全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检查,组织督查重大事故及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6、组织或参与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事故处理建议,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7、负责重特大事故信息发布工作。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