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公共机构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的通知(鲁事管办发〔2021〕51号)

发布日期: 2021-10-15 10:30

省直各单位、各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以下简称《反食品浪费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反食品浪费法》,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对全社会反食品浪费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国管局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的通知》(国管办发〔2021〕30号)有关要求,结合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在反食品浪费工作中的职责任务,现就全省公共机构贯彻实施《反食品浪费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充分认识《反食品浪费法》贯彻实施的重大意义党和国家历来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出重要批示,对反食品浪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反食品浪费法》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持之以恒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反食品浪费法》将防止食品浪费上升到法律制度层面,对建立反食品浪费长效机制,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饮食文化具有重要意义,为全社会确立食品消费基本行为准则,加强对食品浪费行为监督管理,营造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氛围提供了法律保障。

省直各单位、各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决策部署,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反食品浪费法》实施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反食品浪费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二、扎实做好《反食品浪费法》宣传培训。省直各单位、各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反食品浪费法》的宣传培训工作,及时制定宣传培训方案,广泛宣传《反食品浪费法》的立法宗旨和基本内容,特别是《反食品浪费法》中涉及公务活动用餐、公共机构食堂节约等内容的具体规定,切实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反食品浪费的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杂志、政务微博微信等媒体载体,通过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手册、电子屏滚动播出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解读相关法律规定。成立法律志愿宣传服务队,积极开展《反食品浪费法》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活动,持续开展“光盘行动”,引导干部职工养成良好用餐习惯,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形成反对食品浪费浓厚氛围。

三、强化贯彻实施《反食品浪费法》相关制度标准的制定执行。省直各单位、各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依照《反食品浪费法》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抓紧完善相关法规制度标准。建立健全机关食堂用餐管理制度,制定、实施防止食品浪费措施。切实加强食材、原料的采购、贮存和加工管理,提高原材料出成率。改进供餐用餐方式,及时提醒、纠正浪费食品行为,强化餐厨垃圾源头减量,提高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公务活动需要安排用餐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节俭安排用餐数量、形式,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国内公务接待用餐应按照快捷、健康、节约的要求,积极推行简餐和标准化饮食;公务接待酒店宾馆要将反食品浪费纳入到餐饮生产、加工、服务的全过程,避免“舌尖上的浪费”。

四、完善贯彻实施《反食品浪费法》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各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抓紧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反食品浪费工作监督检查机制,将反食品浪费工作纳入部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发挥考核评比风向标作用。推动出台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定期通报制度,将反食品浪费纳入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和节约型机关创建活动内容,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抽查、明察暗访、“回头看”等方式,经常性开展监督检查,对餐饮浪费情况以适当的形式进行曝光,进一步推动公共机构餐饮节约。

五、切实加强《反食品浪费法》贯彻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省直各单位、各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切实把贯彻实施《反食品浪费法》纳入当前的重要事项来安排、作为重要工作来推动、列入重要目标来考核。要结合工作实际,从机关事务工作角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措施,指定具体承担工作任务的处(科)室,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压实工作任务和责任,建立健全评价评估和监督检查机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要进一步提升保障水平和管理效能,切实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精神和原则落实到机关事务服务保障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的示范表率作用。 

省直各单位、各市机关事务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精神,积极推进《反食品浪费法》落地生效,认真总结宣传贯彻实施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对实施过程中反映出的问题和建议,要及时报送省机关事务局。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1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