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10634号建议《关于制定出台<山东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1-05-10 16:11 来源:办公室

杭千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出台《山东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机关事务管理系统积极响应中央号召,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在机关运行保障法制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陆续出台了《山东省实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办法》《山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山东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规章,对健全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推进行业整体发展、加强机关运行保障领域法制建设等发挥了积极作用。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持续推动机关运行保障管理地方性法规制定出台工作:

(一)关于列入我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的建议。据了解,我省一般每年10月份报送下一年度立法计划,目前,《山东省人大常委会2021年地方立法工作计划》已经审议通过并公布,在时效上已无法列入2021年立法计划。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省司法厅、省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的沟通,探索尽快列入省政府、省人大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可行性。

(二)关于坚持问题导向,形成立法草案,使该项工作真正纳入到公开透明的法治轨道的建议。一是聚焦顶层设计。目前,国管局将《机关运行保障法》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并作为“十四五”时期重点立法任务。下一步,我们将高度关注、及时跟踪掌握国家《机关运行保障法》立法进度,加强调研谋划,着手做好我省机关运行保障地方性法规立法准备工作。二是坚持科学谋划。高质量编制我省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将机关运行保障法规制度建设作为规划的重要内容,高点定位谋划推进。三是加强课题研究。前期,我们与山东大学联合成立了“山东大学机关事务研究中心”,围绕重点难点问题和关键环节,对机关事务集中统一管理体制等开展了理论研究,下一步,我们将积极筹备与省社会科学院成立“山东省机关运行保障研究中心”,借助社会力量,进一步加强地方立法相关课题研究。

(三)关于学习借鉴山西经验,制定我省机关运行保障立法框架的建议。前期,我们与山西省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已经建立了沟通联络机制,并对《山西省机关运行保障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下一步,我们将赴山西等地进行实地调研考察,学习吸收先进成熟的立法经验,为我省立法草案的章节结构、主要内容和重点制度设计提供有益借鉴。

再次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