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 2023-10-25 08:59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机关事务局录入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

人事处。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

政策法规处。负责组织拟订机关事务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省级机关后勤体制改革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动全省机关后勤服务改革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局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和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新闻发布和宣传工作。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承担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编制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公务用车、后勤服务管理等有关经费预算,管理相关预算资金。管理省领导和省级机关各部门在国内外交往中按照规定上交的礼品。按照规定承担机关运行成本调查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房地产管理处。负责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工作,指导下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编制相关房地产配置保障规划,拟订配置计划。负责有关国有土地和房屋权属管理工作,对未登记房地产进行权属备案。负责有关省级机关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和其他公有房产的统一规划、调配、管理、处置。负责制定具体管理规则和操作规范,指导监督其他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和其他公有房产管理工作。负责拟订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有住房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级干部住房、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有住房的统一规划、调配、管理、处置。参与拟订全省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政策和省级机关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方案,负责拟订省级机关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

公务用车管理处。负责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有关工作,组织拟订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的统一编制、标准、购置经费、采购配备、处置等管理工作,拟订有关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维护有关信息数据。负责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负责拟订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统计汇总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更新和使用情况。

公共机构节能处(挂省公共机构节能办公室牌子)。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公共机构节能中长期规划和省级公共机构节能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能耗监测、统计、公布工作。

综合管理处(挂服务保障处牌子)。负责拟订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管理制度、后勤服务以及物业服务标准。负责有关省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域的后勤服务管理,指导和监督其他省级行政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管理工作。拟订省级干部住房有关服务保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物业管理和生活服务保障等工作。负责我省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外地驻我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省级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绿化美化、爱国卫生、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社会事务工作。

公务接待管理处。负责研究拟订省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标准。负责指导下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接受省级党政机关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情况和各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开支标准的备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公开省级公务接待有关情况。参与省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大接待任务的总务保障工作。

建设工程管理处。负责拟订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基本建设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有关基建规划,编制年度建设计划。承担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技术业务用房、公有住房、其他公有房产以及省级干部住房的建设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