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机关事务法治化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鲁事管办发〔2023〕14号)

发布日期: 2023-03-21 16:54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山东省机关事务法治化创新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3月20日  

 

 

 

山东省机关事务法治化创新试点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机关事务法治化创新试点的通知》(国管办发〔2022〕27号)要求,为扎实做好我省机关事务法治化创新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法治化理念和方法全方位融入机关事务工作,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发展一体推进,发挥法治化在机关运行保障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机关事务法规制度标准体系,强化法规制度标准实施,增强法治保障能力,全面提升机关运行保障管理能力和水平,推进机关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试点工作,“法治化+机关事务”理念进一步强化,机关事务法治化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机关事务法规制度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法规制度标准实施成效进一步凸显,法治化对机关事务工作的规范、引导、保障和促进作用显著增强,形成具有山东特色的机关事务法治化品牌。

——机关事务法治化理念进一步树立。通过广泛宣传培训,机关事务领域法律法规知识得到推广普及,法治化管理贯穿于机关事务各领域各环节,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显著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和意识进一步提升。

——机关事务法治化工作机制日益完善。成立机关事务法治化工作领导小组,在局党组领导下,构建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协调、各处室(单位)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专业机构指导参与的法治化工作格局。

——机关事务法规制度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聚焦资产配置处置、资产运行耗费、依托资产的服务等内容,健全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法规制度标准体系,使各项工作有目标、有程序、可量化、可控制。

——机关事务法规制度标准实施成效进一步凸显。建立完善法规制度标准执行和检查评估等制度,多措并举推动法规制度标准落地实施,切实依法依规履行管理和服务保障职能。推动机关事务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发展,实现制度、标准、技术有机结合。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统筹规划,完善山东机关事务法规制度标准体系制定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机关事务法治建设的意见》,指导规范全局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依据《山东省机关事务工作“十四五”规划》对照全局工作职能、管理事项,修订完善现有的法规制度标准体系,包括综合管理资产保障、后勤服务3个部分,涵盖财务资产管理、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社会事务、公务接待、职工住房、后勤服务等8个方面,健全完善以《山东省机关运行保障管理条例》为总领以法规规章为核心、以规范性文件为基础、以标准规范为支撑的机关事务法规制度标准体系。

(二)提升制度标准层级,推动重点业务制度标准出台。开展机关事务法规制度标准统计工作,加强法规制度标准文本制修订,在省司法行政部门、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指导支持下,把工作基础较好的重点业务板块作为着力点,认真遴选成熟度高、适用性广的制度标准,推出一批法规制度文件和国家级、省级地方标准。试点期限内,力争出台《山东省机关运行保障管理条例》,积极争取立项出台1个以上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立项出台多项省级地方标准。

(三)加强配套制度标准制修订,推动重点业务管理内容全覆盖。

——在财务资产管理方面,侧重于机关采购管理和经费支出管理等

——在办公用房管理方面,侧重于办公用房维修改造信息统计报告、档案管理、房地产平台使用管理等。

——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侧重于公务用车统计报告、统管车辆调度使用、司勤人员行为服务评价等。

——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方面,侧重于公共机构碳达峰工作方案和节能改造效果评价、节水量计算导则、绿色机关评价导则等

——在社会事务管理方面,侧重于建设省直“健康机关”、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管理

——在公务接待管理方面,侧重于公务接待开支标准招商引资接待管理、公务接待监督检查等。

——在建设工程管理方面,侧重于工程项目建设全流程管理等

——在住房管理方面,侧重于调整完善省直公租房租金标准等

——在后勤服务方面,侧重于省级机关物业服务评价、物业服务人员行为规范和宿舍区管理服务保障工作规范等

(四)坚持多措并举,强化机关事务法规制度标准实施。省机关事务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法规制度标准实施的检查考核、信息反馈、评估和结果运用机制,适时组织内部检查和自我评价,及时调整改进不适应需求的法规制度标准。贯彻落实好局合法性审查“3张清单”,注重在法治轨道上防范化解机关事务工作风险隐患。推动法治化、标准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依托“山东省智慧机关事务”平台,以信息化手段将具体法规制度标准转化为数字化、结构化、可视化的形式,强化实施推动落地。

四、组织实施

试点工作期限为2年,自2022年12月至2024年12月。

(一)制定方案阶段。2023年3月底前,在调研需求、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制定机关事务法治化创新试点工作方案,并向国管局报送备案,全面启动试点工作。

(二)自评优化阶段。2023年12月底前,依据试点评估要求及相关考核机制,组织开展内部检查和效益评价,总结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方案,制定改进计划,落实改进任务。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12月底前,总结试点经验,及时查缺补漏,组织整改落实,制定迎检工作方案,向国管局提出评估申请,提请国管局进行试点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局机关事务法治化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调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试点工作。政策法规处牵头组建试点工作专班,负责组织完善法规制度标准体系、推进法规制度制修订和地方标准、国家标准申报工作;及时总结经验,梳理发现问题,制定改进措施;按时向国管局报送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二)强化专业支撑。加强与省人大法工委、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的协调,积极争取业务指导和工作支持,用足用好相关政策;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将法治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以及“三化”融合发展等列为重点研究课题,深入开展专项调研和理论研究;充分发挥局内部法律顾问作用,加强与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等机构的合作,协调提供技术咨询和专业指导,以更高标准全面提升试点建设水平。

(三)强化培训宣传。在山东机关事务网站、《山东机关事务》杂志和政务新媒体上,加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专业知识等内容的宣传,组织多种形式的专题培训、座谈研讨,强化政策解读、业务培训、信息交流,不断提升全省机关事务系统干部职工法治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