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林委员:
感谢您对机关事务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关心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推动落实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工作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在公共机构领域积极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制定了《山东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四五”规划》《山东省公共机构开展绿色低碳引领行动促进碳达峰工作方案》等文件,对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作了顶层设计,将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情况纳入了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考核体系和节约型机关评价标准,多次组织举办新能源新技术推介活动和现场观摩,“十四五”以来推动全省公共机构累计新建太阳能光热利用系统集热器面积12.6万平方米、太阳能光电利用系统装机容量5.3万千瓦、地热能利用系统装机容量6.3万千瓦,为我省节能减排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
我省公共机构在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方面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着您提到的缺乏规划引导、资金支持、内生动力、人才支撑等制约因素。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我省实际,多措并举加大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力度,助力我省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一是强化节能目标管理。严格执行公共机构能耗总量与强度双控制度,科学有序推进能耗定额管理,差异化分解下达各项管理指标,积极探索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鼓励公共机构推广应用可再生能源,降低能耗和碳排放量,确保如期完成“双控”目标。
二是推进节能监管系统建设。全面总结三批公共机构节能监管系统建设试点工作经验,完善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监管汇总平台,积极打造“全省一张网”,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深度挖掘数据资源,分析公共机构用能、用水和碳排放特征及水平,测算各环节、各部位、各设备节能降碳潜力,提升公共机构节能精细化、信息化管控水平。
三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以《山东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办法》出台为契机,加大宣教力度,搭建公共机构和节能服务公司合作桥梁,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项目,发挥市场在公共机构节能改造中的作用。探索建立公共机构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项目财政奖补机制。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在开展日常宣传基础上,利用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新能源新技术宣传展示活动;遴选推介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案例,组织举办公共机构节能业务培训,普及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知识,提高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对可再生能源应用的认识。
五是开展合作交流。委托山东建筑大学公共机构节能研究中心编写公共机构节能教材,开设专门课程,推进学科建设,培养专业人才队伍。深化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节能服务公司在课题研究、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合作,为公共机构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应用提供智力支持。
希望您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继续给予关注和支持!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