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重大调研活动清单报备制度和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清单的通知(鲁事管办发〔2023〕38号)

发布日期: 2023-05-12 15:19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调查研究的统筹协调和计划管理,推动调研成果的转化运用和落地见效,根据局党组《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和《关于在全省机关事务系统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安排,决定建立重大调研活动清单报备制度和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清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制定调研计划。各处室、单位要根据前期确定的年度重点调研课题,精心制定调研计划,统筹安排调研工作,形成书面调研方案,明确调研内容、步骤安排和工作要求等,合理确定调研的时间地点、方式方法、参加人员。严格实施计划管理,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坚决防止和克服调查研究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各处室、单位的重点课题调研方案和重大调研活动清单(附件1)经牵头负责同志签字后于5月25日前报政策法规处备案。

二、及时报备调研活动。各处室、单位外出开展调研活动,仍按原程序履行审批手续。经批准同意的调研活动,外出前,须更新填写重大调研活动清单及时向政策法规处报备。要从实际出发选择调研地点,多开展解剖麻雀式调研,多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调研,多到困难多、群众意见集中、工作打不开局面的地方和单位调研,避免同一时间段到同一地点扎堆调研,避免相近问题多头调研或同一问题重复调研。

三、推动成果转化运用。各处室、单位对调研中反映和发现的问题,要逐一梳理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逐一列出解决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调研结束后,要形成书面调研报告,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和思路办法,推动调研成果向制度建设、业务实践转化。要建立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清单,从问题有没有解决、现状有没有改变、工作有没有提升、机制有没有完善等方面,评估调查研究的成效,决不能简单以调研报告代替调研成果。调研报告和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清单(附件2)经牵头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于8月20日前报政策法规处。

 

附件:附件1.重大调研活动清单.docx

附件2.调研成果转化运用清单.docx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5月11日

 

 

 

(联系人:刘子潇 联系方式:51785626,15854306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