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根据全国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现场会安排部署,参考借鉴《节约型机关评价导则》(GB/T 29118-2023)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局对《山东省节约型机关评价标准》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并就贯彻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创建节约型机关是党政机关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过紧日子要求的重要政治任务,是推动自身绿色低碳发展的有效实现路径。自2020年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省累计建成三批节约型机关共7858个,占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的98.2%。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对节约型机关创建重要意义的认识,健全完善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统筹好、谋划好、部署好2024-2025年的创建工作,持续发挥节约型机关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强化监督管理,保障创建数量、质量双提升
各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将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从广泛动员转向重点突破,从强调量的目标完成转到注重质效的协同提升,着重提高尚未建成单位的积极性、参与度,力争到2025年全省县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全部建成节约型机关;要持续提高创建质量,强化监督指导,严格按照修订后的评价标准,开展新申报单位的核查验收和已建成单位的“回头看”抽查评价,并逐年提高抽查单位数量。按照国管局要求,第四批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名单申报时间延至2025年1月底。
三、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示范效应
各市、各部门要积极借助主流媒体力量,更大力度、更广范围宣传推介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成效,及时挖掘先进典型,扩大宣传影响、注重宣传实效,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中的模范带头作用。要持续抓好干部职工绿色低碳行为习惯养成,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让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成为普遍共识和行动自觉。
附件:山东省节约型机关评价标准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4年2月29日
附件
山东省节约型机关评价标准
评价 指标 | 评价 项目 | 评价内容 | 评价标准 | 分值 | 备注 |
强化 目标 管理
| 节约能源资源目标管理 | 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完成情况 | 完成同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用水量年度目标,或者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符合《党政机关能源消耗定额标准》(DB37/T 2672-2019)要求。 | 完成/未完成 | |
组织管理与制度建设(25分) | 管理机构(5分) | 管理机构设置(5分) | 1. 落实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分管领导,得2分。 2.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得2分。 3.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明确专人负责,得1分。 | 5分 | |
管理制度机制 (20分) | 管理制度制定(6分) | 1. 制定节能降碳、节水、生活垃圾分类、反食品浪费、塑料污染治理、绿色消费以及能源资源消费统计等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每制定1项得1分,累计最高得4分。 2. 制定节约能源资源实施方案,并明确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得2分。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应符合国家、省有关规定,否则不得分。 | 6分 | ||
组织管理与制度建设(25分) | 管理制度机制 (20分) | 能源资源计量(5分) | 1.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 29149-2012),实行能源资源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得3分。 2.建立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台账(包括计量器具的名称、规格型号、安装使用地点、测量对象等),得2分。 | 5分 | |
能源资源消费统计 (5分) | 1.依据《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得2分。 2.根据上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求,定期报送能源资源消费状况,数据真实、完整,得2分。 3.建立能源资源降耗提升的自我完善机制,定期考核评价、分析改进,得1分。 | 5分 | |||
物业管理要求(2分) | 通过规章制度或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提出节约能源资源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得2分。 | 2分 | |||
市场化机制 (2分) |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等市场化机制,得2分。 | 2分 | |||
绿色 办公 (15分) | 绿色办公环境营造(10分) | 无纸化办公 (3分) | 采取双面打印、无纸化办公等措施,得3分。 | 3分 | |
自然采光 (2分) | 充分采用自然采光,得2分。 | 2分 | |||
空调温度设定(3分) | 执行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的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得3分。 | 3分 | |||
张贴提醒标识(2分) | 张贴随手关灯、空调温度设定、设备节电、节约用水、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等提醒标识,得2分。 | 2分 | |||
绿色出行(5分) | 低碳出行 (2分) | 鼓励干部职工践行“135”等低碳出行方式,得2分。 | 2分 | ||
公务用车管理 (3分) | 实行公务用车能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得3分。 | 3分 | |||
生活 垃圾 分类 (15分) | 源头减量(5分) | 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 (5分) | 1.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得1分。 2.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得2分。 3.停止使用《公共机构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名录(第一批)》内的塑料制品,得1分。 4.采取其他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措施,得1分。 | 5分 | |
分类投放(5分) | 配置垃圾分类设施 (3分) | 1. 合理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得1分。 2. 依据《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得1分。 3.张贴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得1分。 | 3分 | ||
正确分类投放(2分) | 干部职工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得2分。 | 2分 | |||
分类收运(5分) | 落实分类收运要求 (3分) | 1.有害垃圾单独存放,与具备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收运处置协议,得1分。 2.可回收物统一回收,与具备回收资质的单位签订收运处置协议,得1分。 3.餐厨垃圾根据国家及属地要求规范处置,得1分。 | 3分 | ||
建立台账 (2分) | 1.建立垃圾分类清运台帐,得1分。 2.定期公示垃圾清运量,得1分。 | 2分 | |||
反食品浪费 (15分) | 公务活动用餐 (3分) | 严格执行标准(3分) | 执行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标准,节俭安排用餐数量、形式,得3分。 | 3分 | |
食堂用餐(12分) | 制止餐饮浪费(12分) | 1. 加强食堂反食品浪费管理,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消费以及餐厨垃圾处理等环节做到节约减损,得 4分。 2. 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得4分。 3. 在用餐场所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等活动,得4分。 | 12分 | ||
设施设备应用与管理(20分) | 绿色产品和技术应用 (15分) | 绿色采购 (6分) | 1.实行绿色采购,带头采购节能、低碳、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得2分。 2.更新公务用车时依据规定配备新能源汽车,得2分。 3.使用高效照明光源和节水型器具,得2分。 | 6分 | |
绿色技术应用 (9分) | 1.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降碳、节水、节粮、节材以及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低碳技术,得3分。 2.因地制宜利用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得3分。 3.公共区域用能采用分时段供热、制冷模式自动调节等智能控制,得3分。 | 9分 | |||
设施设备管理 (5分) | 设施设备运维管理 (5分) | 加强用能用水设施设备节能降碳、节水运维管理,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维护保养、诊断调试,得5分。 | 5分 | ||
宣传 教育 (10分) | 宣传引导(5分) | 宣传实践活动(3分) | 结合“世界地球日”“六五环境日”“世界粮食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活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实践活动,每次得1分,最高得3分。 | 3分 | |
对外宣传 (2分) | 在新闻媒体或主管部门宣传平台报道本单位节约能源资源经验做法,得2分。 | 2分 | |||
教育培训(5分) | 纳入培训体系(2分) | 将节能降碳、节水、生活垃圾分类、反食品浪费、塑料污染治理等纳入干部职工培训内容,得2分。 | 2分 | ||
举办培训活动(3分) | 举办面向干部职工的知识讲座、岗位培训等教育培训活动,每次得1.5分,最高得3分。 | 3分 |
注:1.强化目标管理达到“完成”等级且总得分80分(含)以上的党政机关,可以认定为节约型机关。
2.在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中等级为不合格食堂的机关,不得推荐参加节约型机关创建。
3.集中办公的党政机关,由各单位分别创建。其中,涉及办公区公共服务部分的评价指标,统一由办公
区公共服务管理单位提供。
4.评价标准中不涉及的指标,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可直接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