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入围供应商:
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维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000000202401022189)框架协议第一阶段征集入围工作已结束,根据工作安排,现将框架协议第二阶段采购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围结果有效期
本期入围结果将于2025年4月8日起启用,上一期框架协议入围结果同时停止使用。本次框架协议采购入围供应商及入围服务有效期为自启用之日起2年。框架协议到期后,如下一期框架协议采购入围尚未完成,可顺延至下一期框架协议生效之日。
二、入围信息
入围供应商的名称、联系方式和协议价格等详见附件。
三、服务上架
各入围供应商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右侧“框架协议”入口,进入框架协议系统,通过“框采服务管理”-“服务基础信息模板”维护企业信息,保存后进入“框采服务管理”-“入围服务管理”关联“服务基础信息模板”,维护经营地址等信息后,即可在框架协议系统前台“入围服务库”上架并公开展示入围服务信息。
四、实施范围
本次征集入围结果适用于山东省省级预算单位单笔采购预算金额在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本项目(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当年执行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为准)。使用框架协议方式采购的项目,年度内同一末级项目累计采购金额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应当于采购活动开展前,通过财政部门批准。
驻济以外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认为本期框架协议不能满足本单位采购需求的,可以使用当地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也可通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等合规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五、采购程序
预算单位实施框架协议第二阶段采购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备案采购计划。通过山东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备案采购计划,其中采购方式选择框架协议第二阶段。系统自动进行立项分包,将项目信息分发到网上商城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
(二)车辆登记入库。进入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在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通过“框采服务管理”-“车辆库信息”跳转至网上商城录入采购人车辆信息,录入的车辆信息会同步至框架协议系统(如车辆信息已入库,请忽略本步)。
(三)选定供应商下单。采购人在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首页“入围服务库”中查看并选择入围供应商,点击“直接选定”按钮进入新建项目页面,调取车辆库中需维修的车辆,填写送修人和联系电话,向选定的供应商下单。供应商对采购人的需求进行报价响应,报价不得高于入围价格。采购人确认供应商的报价信息无误后即成交,系统自动推送成交信息至山东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
(四)签订采购合同。进入山东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选择车辆维修框架协议第二阶段合同模版(采购凭证),生成合同文本。对供应商同意使用电子合同的,双方使用电子印章线上签订电子合同。电子合同签订操作说明可在框架协议电子采购系统首页的“操作指南”栏目下载。
(五)验收及结算。车辆维修后,经检验合格,由送修人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预算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在结算费用时,要按照规定对维修情况进行审核,将合同(采购凭证)、验收单和发票作为原始凭证一并入账。付款方式及途径按照框架协议第二阶段具体采购项目确定。
六、咨询方式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拨打以下电话:
省机关事务局(征集人)电话:0531-51785639
省政府采购中心电话:0531-51778909
框架协议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31-51778979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