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省直机关开展第37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鲁事管办发〔2025〕17号)

发布日期: 2025-04-03 16:58 来源:办公室

省直各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和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第37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全爱卫办发〔2025〕2号)要求,根据全国爱国卫生月“爱卫新篇章  健康‘心’生活”的主题,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省机关事务局、省爱卫办决定在省直机关开展第37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4月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宣传

各部门、单位要结合“精神卫生服务年”行动和“体重管理年”三年行动等要求,充分利用官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和宣传栏、LED屏等载体,开展广泛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养成学习健康知识、讲究个人卫生、保证充足睡眠、注重合理膳食、坚持适量运动的行动自觉,把“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落到实处。

(二)开展关爱身心健康主题实践活动

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干部职工需求,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可感可及的主题实践活动。一是强化心理健康。通过开展健康课堂、心理咨询、心理健康评估等活动,关注干部职工心理健康,提升心理调适能力,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二是做好体重管理。通过组织健康体检、义诊、工间操、健步走,配备体重秤、健康器材等方式,提升改善干部职工体重管理的意识和环境。

(三)开展办公环境整治提升活动

各部门、单位要开展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对办公室、会议室等办公场所进行全面清洁,对机关院落、职工餐厅、车棚、地下车库等部位进行集中整治,杜绝卫生死角;针对春夏季传染病特点,开展以防蚊、灭鼠、除蝇为主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切实保障干部职工身体健康。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谋划,将爱国卫生月活动落到实处。

(二)结合工作实际,务求活动实效。各部门、单位要发挥职能优势,将爱国卫生月活动与精神文明创建、志愿服务活动等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增强干部职工的参与感、获得感。

(三)抓好制度落实,重在常态长效。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抓好爱国卫生相关工作制度落实,把爱国卫生运动融入干部职工日常生活,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各部门、单位可及时提炼总结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做法和特色亮点工作,报送省机关事务局。省机关事务局将选择优秀案例向省爱卫办推荐,进行宣传推广。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山东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2日


(联系人:省机关事务局综合管理处 刘军 电话:51785657  电子邮箱:zhc@shandon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