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030657号提案《关于盘活行政事业资产的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05-08 16:45

省财政厅:

李森委员提出的《关于盘活行政事业资产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就涉及机关事务管理方面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存量资产,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节约财政资金,解决资产低效使用、闲置浪费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省机关事务局按照职责规定,持续规范省级机关房地产使用行为,不断提高低效闲置资产利用效率。出台《山东省省级机关房产出租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处置管理规范》,对房产出租和处置利用的条件、审批权限、办事流程等作出详细规定,筑牢政策基础,建立完善办理机制。2018年至今历次省级机构改革中,立足存量资源,加强统筹协调,资源整合、共享共用,在不建购的情况下做好办公用房调整安排,完成涉改单位房地产划转,有效保障职能履行和事业发展。配合省财政厅推动成立山东省财欣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移交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对外租赁的房地产,通过市场化方式盘活利用,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下一步,省机关事务局将结合部门职责和李森委员提出的建议,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深入调研论证,加强统筹谋划,不断完善政策制度,积极探索与资产运营公司建立资源共享与交流机制,持续做好省直集中办公区优化整合、闲置房产盘活利用工作,提升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