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6年山东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2-14 09:55 来源:公共机构节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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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现将《2026年山东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6年2月13日


2026年山东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要点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全省各级公共机构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管局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定扛牢“走在前、挑大梁”使命担当,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定位,以碳达峰目标为牵引,大力推进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助推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十五五”开好头、起好步。

一、聚焦碳达峰碳中和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深入贯彻碳达峰碳中和部署。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制定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相关内容,及时学习贯彻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制度等有关部署,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转化为推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思想指引和动力源泉。

(二)科学谋划“十五五”工作。全面总结评估“十四五”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情况,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科学研判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结合国家、我省有关规划和工作实际,组织编制我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五五”规划,召开全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会议,动员有关各方形成规划编制和落实合力。

(三)全面落实碳排放双控机制。执行《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指南》行业标准,按照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的边界范围、因子取值、步骤方法,科学测算各市公共机构碳排放基数。根据国管局下达我省的“十五五”公共机构碳排放总量和强度目标,差异化分解下达各市“十五五”碳排放双控目标。

二、深化市场机制,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碳

(一)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持续开展市县整体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工作,深化巩固第一批试点成效,安排部署第二批试点任务,加大政策、资金等支持力度,进一步探索完善整域推进和按行业、系统打包等托管模式,推动合同能源管理持续健康发展。组织对省直单位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意愿进行调查摸底,主动对接做好指导服务。举办全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现场会,联合有关机构召开合同能源管理研讨会,编印《山东省“十四五”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案例汇编》,推广经验做法,搭建沟通交流平台,推动更多项目稳妥有序落地。

(二)深入实施节能降碳改造。用好用实“两新政策”,持续推动公共机构开展围护结构、空调、照明、电梯、数据中心等重点用能部位和设备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加大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绿色低碳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力度,推动公共机构终端用能电气化替代,探索公共机构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采购绿电等工作,不断优化用能消费结构。组织对省直单位数据中心机房摸底调研,研究推进节能降碳改造的措施。

(三)进一步推广碳普惠机制。深化公共机构碳普惠体系建设,持续推广应用“公共机构碳小惠”平台,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推广应用《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碳普惠方法学》,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公共机构节能降碳价值量化机制和市场转化路径。落实《关于推动开展山东省大型活动碳中和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推动公共机构举办的会议、演出、论坛、赛事、展览等大型活动实施碳中和。

三、实施全面节约战略,促进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一)抓实反食品浪费工作。巩固深化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成果,加强对基层机关食堂指导,编制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指导手册,常态化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部分基层机关食堂进行检查。

(二)深入推进节约用水。按照《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考核办法》要求,配合做好公共机构领域节水考核。持续开展《公共机构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宣贯,推进节水型器具普及更新,推广使用先进节水技术、设备和产品,鼓励采用合同节水模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组织对部分省直单位开展水平衡测试。

(三)倡导绿色出行。宣传贯彻《公共机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置及运行指南》,加强公共机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举办新能源汽车推介系列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倡导绿色出行理念。

(四)推动资源循环利用。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等活动,指导公共机构持续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推广应用“废旧商品及时收”小程序,组织开展废旧3C电子产品回收系列活动,提升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水平。

四、强化宣传培训,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一)扎实开展宣传引导。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围绕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世界粮食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绿色低碳的浓厚氛围。

(二)强化业务培训。通过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开展业务培训,举办两期全省公共机构节能业务骨干培训班,进一步增强培训的覆盖面和实效性。组织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参加全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收看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讲堂,提升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的本领。

(三)发挥典型带动作用。组织参加全国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2027-2029年)遴选、2026年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征集、国家绿色算力设施遴选等活动,选树更多先进典型。通过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门户网站、《山东机关事务》杂志等渠道,宣传2023-2024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能效领跑者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五、夯实节能基础工作,保障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

(一)强化数字赋能。动态调整公共机构名录库,用好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综合信息平台,持续推进用水、用气数据自动接入工作,进一步提高自动采集比例,强化数据源头治理。高质量完成2025年度全省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数据汇总、审核、分析、通报等工作,深化能耗数据整合应用,为厘清“十五五”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数据底数打下坚实基础。持续推进能耗监测系统“全省一张网”建设,进一步发挥能耗监测系统预警提醒等作用。

(二)落实各项考核任务。迎接国家有关部委组织开展的“十四五”各地区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考核。完成对省直机关和16市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中公共机构节能部分的考核评价。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做好“十四五”16市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中公共机构领域节能的评价。根据《公共机构能效分级导则》国家标准,探索开展公共机构能效分级测评。

(三)加强理论研究。健全公共机构节能标准体系,开展党政机关等5类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修订工作,探索公共机构能耗定额预算制度研究。完善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过程和效果评价体系研究,推进科学合理评价项目成效。组织参加国管局开展的新一批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课题申报工作,探索开展碳资产交易、虚拟电厂、绿电消纳等前沿领域研究,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供理论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