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省级机关房产维修改造审批管理,提升评审工作效率、质量和水平,根据《山东省省级机关房产维修改造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省级机关房产维修改造评审专家。诚邀符合条件且自愿加入我局评审专家库的专业人才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从事建筑施工、建筑结构、建筑给排水、建筑电气、建筑暖通空调、工程造价、建筑装修、消防工程、电梯工程等相关领域,满足申报条件、自愿参与评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每个申请人最多可申报2个专业。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职业道德,客观公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二)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评审工作;
(三)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四)以独立身份参加评审工作;
(五)认同《山东省省级机关房产维修改造评审专家管理办法》各项规定,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在评审工作中接受省机关事务局的监督管理;
(六)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七)满足从事评审工作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方式
申请人自愿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
(二)申报时间
2026年5月11日8:30至5月15日17:00
(三)申报地点
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3号四楼412室
(四)申报材料
符合条件的专家到申报地点提交以下申请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核验相应原件。
1.《山东省省级机关房产维修改造评审专家申请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须载明职称专业和职称级别等信息且在有效期内;同等专业水平材料须明确专业方向、与职称级别有对应关系的证明材料,且在有效期内);
3.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4.本人近三年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
5.其他需要提报的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及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申报及入库资格,已入库者终止资格。
(二)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省级机关房产维修改造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三)请各申报专家认真阅读本通知相关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0531-86914846。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