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十五五”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8-31 16:48 来源:公共机构节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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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十五五”时期我省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推进和实现公共机构碳达峰,我们编制了《山东省“十五五”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31日


山东省“十五五”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方案


为加快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提升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和国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十五五”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方案》有关部署,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以碳达峰碳中和为牵引,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定位,统筹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各项工作,促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建设低碳公共机构,助力构建以资产管理为基础的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体系,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作出贡献。

对标碳达峰目标,全省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能源消费结构持续优化,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持续提高,干部职工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更加自觉,管理机制更加完善,支撑保障更加有力,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取得新成效。以2025年碳排放、能源资源消费为基数,到2030年统计范围内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下降9%,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5%,人均用水量下降3%,公共机构碳排放总量2030年前尽早达峰。

二、积极稳妥推进和实现公共机构碳达峰

1.强化目标责任管理。贯彻执行《公共机构碳排放核算指南》,测算核实“十五五”省直机关和各市碳排放基数,综合考虑碳排放总量、碳排放强度、工作基础等因素,差异化分解下达省直机关、各市“十五五”时期碳排放强度下降目标,准确核算目标完成情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考核相关工作。

2.深入实施节能降碳改造。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查找用能薄弱环节,明确节能降碳改造方向。聚焦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及供暖、空调、照明、电梯、变配电、算力设施等综合能源系统和重点用能设施设备,持续开展绿色低碳节能改造。鼓励结合办公及业务用房大中型维修改造实施节能降碳改造,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鼓励建设能源管理系统,加强重点用能设备运行管理,提高数字化、智能化管控水平。公共机构新建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推广超低能耗建筑。

3.持续优化能源消费结构。严控公共机构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费,全省公共机构煤炭消费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控制在1%以内,有条件的地区争取实现煤炭消费清零。加大可再生能源应用力度,因地制宜推广应用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和磁悬浮、热泵等技术,推动地热能供暖、制冷替代,充分利用建筑屋顶、车棚顶面等空间,加装光伏系统,探索应用建筑光伏一体化、智能微电网、蓄冷蓄热、光储直柔、虚拟电厂等技术模式,优先自发自用,鼓励参与电力需求侧响应。推动公共机构终端用能电气化,加快医疗消毒设备、食堂灶具等电气化替代,全省公共机构用电占能源消费总量比例达到50%以上。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除特殊工作要求外,公共机构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全部采购新能源汽车;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应用智能有序充电、车网双向互动等新技术新模式。推动公共机构参与绿电市场化交易,提升绿电消费比例。

4.大力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加大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典型案例宣传推介力度,持续推广应用能源费用托管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用能系统节能改造和运行维护,深化整体推进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工作,鼓励实施整县(市、区)和按行业、按系统整合等规模化托管,全省新增能源费用托管项目合同金额力争超过50亿元,50%以上的市级、县(市、区)级党政机关集中办公区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宣传推广《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实施规程》《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项目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整县(区)公共机构能源费用托管项目框架协议(示范文本)》,健全完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备案、效果评价等机制,做好风险研判和防范,推动托管项目稳妥有序落地。

5.深化碳普惠体系建设。持续推广应用“公共机构碳小惠”平台,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到2030年实现市、县(市、区)全覆盖。宣传应用《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碳普惠方法学》,推动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碳减排价值量市场化转化,探索建立公共机构碳资产管理机制。公共机构举办的会议、演出、论坛、赛事、展览等大型活动,鼓励按照《关于推动开展山东省大型活动碳中和工作的指导意见》(鲁环发〔2023〕2号)有关要求实施碳中和。

6.完善用能单位管理。会同财政部门探索研究能耗定额预算管理,推进能源资源消费指标与水电费等支出衔接,强化预算约束作用。贯彻执行《公共机构能效分级导则》,开展规模以上公共机构能效分级。建立零碳近零碳公共机构评价体系,推动建设一批零碳近零碳公共机构。

三、持续提升公共机构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7.扎实推进反食品浪费。带头开展粮食节约和反食品浪费行动,进一步引导干部职工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推动公共机构走在前列。巩固深化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成果,全面实施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鼓励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杜绝食品浪费行为。推进餐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8.深入开展节水行动。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进一步宣传贯彻《节约用水条例》《公共机构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推动公共机构用水强度持续下降。推进公共机构节水器具普及更新,新建、改扩建项目节水器具使用率达到100%,新购置用水器具须达到2级以上水效标准,加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推广智能用水管理技术设备,鼓励开展水平衡测试。因地制宜推进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利用,探索分布式再生水处理回用。推广合同节水管理市场化模式,推介优秀合同节水案例,扩大合同节水规模。

9.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利用。巩固提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成效,提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和工作质量,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等活动。严格落实国家塑料污染治理要求,推动公共机构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进一步完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废旧物资回收体系,推广应用“废旧商品及时收”小程序,开展废旧3C电子产品回收活动,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网络和废旧物资循环回收体系有效贯通。

四、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

10.强化宣传引导。将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与绿色低碳的现代理念有机结合,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宣传实效。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协同配合,围绕中国水周、全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世界粮食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实践活动,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简约适度、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做好日常宣传,鼓励“云”上宣传,普及绿色低碳知识,涵养绿色文明风尚。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11.发挥标杆引领作用。根据国管局安排部署,高标准组织创建80家左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遴选6家左右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和6家左右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组织我省公共机构参与中国节水奖、国家绿色算力设施评选,组织我省节能企业参与公共机构绿色低碳技术征集遴选。全面建设节约型机关,配合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达标建设。宣传推介先进典型的经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2.践行绿色办公方式。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严控楼堂馆所建设,强化办公设备、家具等资产调剂利用,积极通过修旧利旧或公物仓盘活共享,做到物尽其用。加强绿色采购,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节矿等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产品、设备、设施和服务。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倡导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减少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深入开展“分时电价”政策宣传,鼓励分时用电、错峰用电。强化照明管理,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实施分时分区照明。减少待机能耗,及时关闭电脑主机、显示器、打印机、饮水机、空调等设备电源。科学管理空调温度和启停时间,严格执行“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的控制标准。加强电梯运行调节和维护保养,提倡四层楼以下不乘电梯。积极倡导“135”绿色出行方式。

五、不断夯实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基础

13.健全制度标准。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修订情况,适时修订《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构建数量精简、逻辑清晰、务实管用的制度标准体系,完成党政机关、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场馆机构等类型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修订工作,探索制定用能设备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

14.强化数字赋能。推动能源资源计量升级,大力推广应用智能计量表具,对电、水、气、热等实行精细化计量。结合合同能源管理工作,推进公共机构节能监测系统建设,加强系统运维,定期核查数据质量,加大数据分析应用力度,进一步发挥系统的智能诊断、预警提醒等作用。规范使用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综合信息平台,持续推动水、天然气等能源资源消费数据自动采集整合,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要求,高质量完成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和碳排放数据统计、会审、分析、通报等工作。

15.提升能力素质。推动将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课程内容,助力领导干部增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本领。组织业务培训,采用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加大培训力度,定期举办全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干部培训班,鼓励公共机构干部职工参加全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收看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讲堂,针对性提升节能管理人员专业知识和实操技能。加强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理论研究,加大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力度,着力解决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中的理论和现实问题,组织参加国管局课题遴选,推动课题成果转化。

六、加强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16.压实方案落实责任。明确节能降碳管理责任,强化分级分类管理,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加强同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水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协同配合,抓好工作方案贯彻落实。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协调建立与“十五五”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目标任务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做实本级公共机构节能降碳管理,加强对下级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指导和监督,指导教育、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抓好本行业本系统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积极引导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规范有序参与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各级公共机构严格落实节能降碳主体责任,有针对性地采取科学合理的节能管理或改造措施,确保节能降碳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