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关于《山东省省级党政机关集中统管公务用车调度使用管理办法》
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05-24 15:29 来源:公务用车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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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省级党政机关第一批86辆统管车辆全面投入运行保障,2023年9月,第二批公务用车集中统管工作全面启动。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统管车辆管理工作,健全相关制度规定,我们结合省直机关实际,起草了《山东省省级党政机关集中统管公务用车调度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一是深入开展调研,力求务实管用。系统梳理了省内外公务用车管理相关制度规定和《山东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出台以来全省各级反映公务用车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先后调研了北京、山西、江苏、湖北等省市及省内公务用车集中统管的经验做法和创新举措,形成了若干调研报告和典型案例,为起草《办法》提供了对策来源和方法路径,夯实了起草基础。

二是多方征求意见,广集众家之智。2023年10月,《办法》草稿基本完成,我们在局内部征求意见建议基础上进行了多次修订。2023年11月,向省纪委监委机关、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公安厅、省审计厅等部门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8条(省纪委监委机关3条,省财政厅5条,其他无反馈意见)。我们采纳和部分采纳了8条意见,对《办法》进一步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再次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

二、主要内容和起草原则

《办法》共20条,主要明确了:统管车辆调度使用的要求及原则;统管车辆的使用申请、审核、派遣、用车、交车的具体流程;相关部门单位的主要职责和担负的主要工作、相关人员的设置,有关费用结算,及对统管车辆的使用管理监督检查等。

在起草过程中,把握的主要原则: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分散、效能不高”、使用率低等问题,明确具体措施,精准补齐短板。

二是坚持厉行节约。聚焦“勤俭办一切事业”,《办法》强调车辆派遣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对插电式混合动力新能源汽车做到优先用电、能用尽用,在更新车辆时,除特殊情况外,一律采购配备新能源汽车等,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是坚持实践创新。聚焦新发展理念,总结吸收省内外公务用车集中管理工作实践中的鲜活经验做法,将公务用车平台建设及调度使用信息化等创新举措和办法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

四是坚持“信息赋能”。聚焦平台信息系统高效使用,明确规定统管车辆调度使用,除涉密事项外,应当通过“山东通协同办公系统”按照规定流程操作,实现统管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化、平台信息化,有效提升公务出行保障效能。

五是坚持强化监督。聚焦统管车辆调度使用“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监督,严把车辆使用“审批关”,对车辆运行状态进行监测,车辆使用过程实行在线记录、留痕备查,确保用车保障规范透明、监管有力。

《办法》的出台,为进一步深化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强和规范管理集中统管公务用车、提升公务用车保障效能提供了有效制度供给,对于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有效降低运行成本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